文/威廉‧M‧艾克斯
架構糟糕=萬劫不復。架構情節真的很簡單──呃,好吧,沒那麼簡單,如果人人都能做到,那每個編劇都能住進靠編故事賺錢買的大房子裡了。你的故事必須「關於」某事,這就是你的主題。在電腦上把它打出來,一直盯著它。不管你的主題是什麼,你的主角必須自始至終都在解決這個問題,他的性格成長也必須緊扣主題,這是故事架構的基礎。
關於故事的描述,我最喜歡美國傳奇文學經紀人史考特.梅瑞迪斯(Scott Meredith)的《寫來賣》(Writing to Sell)中的一段話:
「一個能引起共鳴(或引人注目)的主角發現自己處於某種麻煩之中,做了一些積極的努力試圖擺脫這麻煩;然而他的每一次努力,只會讓他越陷越深,而且一路上遇到的阻礙也越來越大。最後,當事情看起來好像最黑暗無望、主角眼看就要玩完了的時候,藉由他自己的力量、智慧或機智,終於擺脫了麻煩。」
拳拳到肉,毫無水分。我們得逐一分解、領會這段文字。
「一個能引起共鳴的主角⋯⋯」
我會在其他地方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但就審稿人來說,對主角有興趣很重要。我建議「迷人」也該作為重要條件之一,我們已經了解主角是否讓人同情其實並不重要,我們只要了解他的問題所在,對他略抱一絲同情就夠了。你的審稿人必須與你的主角建立起某種情感聯結,他不必喜歡他,也不一定要認為他聰明,也用不著到想邀請他回家共進晚餐的程度──只要希望他贏就可以了。
這就是布萊克.史奈德所說的「先讓英雄救貓咪」──讓他們做點什麼,引得我們叫好、感興趣、覺得好玩,這樣我們的感情就會和他綁在一起。審稿人從打開你劇本的那一刻起就拚命想將感情投注於某人,一個上選的普羅規則是讓我們先遇見主角。當然如果你願意,我們也可以先認識壞蛋,但是你最好還是在前五頁就讓我們看見那個我們需要了解的傢伙。
我剛把一本有聲書還回圖書館,聽完第一盤磁帶的A面,我就放棄了。人物在倫敦圍著某人的酒吧瞎逛,充斥著各種毫無衝突的愚蠢對白,好像故事永遠都不會開始。我小小的天線觸角不斷轉動,希望能找到某人鎖定,但最終失敗了。把它塞回圖書館的還書槽時,我瞄了瞄梗概,驚訝地發現這本書說的是一個叫伊莉莎白女人的故事,伊莉莎白!這個名字我至今為止都還沒聽到過呢,真慶幸我還了這本書!
「⋯⋯發現他處於某種麻煩之中⋯⋯」
這個麻煩也需要像主角一樣,有趣。不僅僅只是你覺得有趣!它必須是一個有相當難度的大問題,而且很激烈,如果主角不能解決它,他之後的人生就會一團糟。
這個麻煩就像懸在他頭頂上的利劍,足以摧毀他的整個世界,必須如此。如果對他來說不是大問題,我們為什麼還要看?請注意,它不必是從外太空都能看到的恢弘問題,但是它必須有把你的主角撕碎的威脅。你可以寫一部關於一個孩子在冬天舔一根金屬旗杆的短片,只要對他來說這是個大問題,對你的審稿人來說就是個大問題。
「⋯⋯做了一些積極的努力,讓自己擺脫這麻煩⋯⋯」
這句話的關鍵字是?積極!坐禪高僧就不適合當電影主角,因為他總是正襟端坐於金光寶座之上,只需要擺擺手,其他人就會為他解決所有問題。你的主角必須設法從你放到他頭頂的巨石下掙脫逃命,他必須從未停止過掙扎,從未停止過自己搞定一切。你讓另一個人物涉入、為他解決問題的那一分鐘起,審稿人就會停止翻頁讀下去。
「每一次努力⋯⋯」
「每一次」的潛台詞就是反覆、重複。你的女孩嘗試計畫A失敗了,然後她加速到計畫B,比計畫A提升了一個等級,但還是失敗了,而且情況更糟了。之後進行計畫C,等等。自電影誕生之初的賽璐珞時代開始,這就是劇情片說故事的模式,哈爾.洛區(註)一開始拍電影的時候便深諳此道,他絕大多數單本喜劇短片都採用此一架構。
永不放棄!這是你的英雄的頌歌,也是不解的魔咒!
「但是每一次努力,都只會讓他越陷越深⋯⋯」
你看過《大明星小跟班》(Entourage)嗎?想想那群令人捧腹的笨蛋樂隊!他們提出一個計畫,行得通嗎?不是行不通,是完全徹底壓根兒行不通!當然要行不通,否則故事就可以結束了。有什麼事出了問題,他們努力解決問題,結果卻只會讓他們在流沙中越陷越深。
你的故事在這裡的任務就是要讓事情變得越來越糟,也越來越快。你的主角從山頂跌落,一路翻滾,沾了一身雪、棘刺、泥巴,還有高山滑雪者摔碎的殘骸,斜坡越來越陡、越來越陡,之後他開始做自由落體運動,以每秒32呎的速度加速下墜⋯⋯
「⋯⋯一路上他面對的阻礙越來越大⋯⋯」
阻礙必須越來越大,只有這樣,人物才會變得越來越聰明、越來越強大,最終才能戰勝壞蛋。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如果阻礙不是越來越大的話,審稿人就會覺得乏味、失去興致。《梅崗城故事》裡的主角最後面對的是誰?隨著故事推進,障礙越來越大,她面對的不是那隻瘋狗,不是艾薇先生(他企圖殺死她,但失敗了)而是阿布.芮得,思葛這輩子最怕的人。
荻兒:我想知道他在那兒做什麼?還有他長得什麼樣子?
杰姆:從他的足跡判斷,他大概六呎半高。他吃灰鼠,和所有他能抓到的貓。有一道長長的鋸齒狀傷疤橫貫他的臉。他的牙又黃又爛,眼睛鼓鼓的,大多數時候都在流口水。
連我們都被這個人嚇壞了。影片結尾是令人意外又動人的揭底大翻牌,被艾薇先生打斷手的杰姆躺在床上,他的父親亞惕和妹妹思葛守在一旁。思葛不知道是誰阻止了艾薇先生,她父親告訴她那個人就在這裡,就在門後。門打開,出現的是阿布.芮得,她最害怕的人,他們最大的障礙。
「最後,當事情看起來最黑暗無望、主角眼看就要玩完了的時候⋯⋯」
如果你寫的是武俠片或奇幻片,這部分很容易,因為你的主角將進入無邊黑暗的地洞、死亡洞穴,而且失去他的榮譽與光明之劍──然後(亞瑟王傳奇中)邪惡的莫桀(亞瑟王的侄子和騎士)就會耍著魔法雙截棍跳出來,擋住你的去路⋯⋯
若寫的是法庭片,就比較困難了。當然也沒那麼難,真正難的是如果你寫的是浪漫喜劇,那就得有這麼一個時刻──低潮,在這個點,我們以為英雄失去了一切,他想要的一切都毀了,更糟的是(對審稿人來說可能是更好!)被他自己所犯的錯誤給毀了。比如,他的愛人抓到他和前女友在床上,把他掃地出門。現在你身為作者(哈哈哈!原諒我的幸災樂禍)必須為他為什麼和前女友在一起想出一個令人同情的理由──真慶幸這不是我的問題。
不管你寫什麼、怎麼寫,反正你必須讓他走到懸崖邊上,差點就摔得粉身碎骨、一命嗚呼。
「他藉由自己的力量、智慧或機智,終於擺脫了麻煩。」
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如果你的主角不能從麻煩中脫身,那麼你寫的是一部法國片,最好放棄把這個故事賣到好萊塢的念頭。如果他不能成功自救擺脫麻煩,你最好也別打算把它賣給牙醫,因為你找不到發行人。
好了,現在我再補充一些關於架構的心法。
把布萊克.史奈德的《先讓英雄救貓咪》、克里斯多夫.佛格勒(Christopher Vogler)的《作家之路》(The Writer’s Journey)、還有約翰.特魯比的《故事寫作大師班》(The Anatomy of Story)找來看,從這些好書中你一定能找到你需要的東西,然後繼續前進。
腦子裡有一個故事之後,再讀這些編劇書收益最大,讀著讀著你的腦子裡就會有小小的電燈泡逐一亮起,照亮你本來模糊不清的故事!你可以一邊讀一邊做各種筆記。我有個學生如果不把《先讓英雄救貓咪》這本書放在身邊就沒辦法寫劇本,我的另一個學生則必須在佛格勒的書旁祈禱,希望你在我的書中也能找到這種感覺!
讀你劇本的那些人買進的都是三幕式故事架構,其實就像溺水者,扔給他什麼他就抓住什麼。了解這一點很重要,你必須先了解他們的邪惡計畫,才能利用它反過來對付他們。
你必須知道你的人物一開始的時候在哪裡,你還必須知道你的人物最終要去哪,這就是他的角色轉變弧線、他的轉變、他的變化。有時你可以先想結尾:「當一切結束時,他會是什麼樣子?──強壯、友善、活躍?」然後反向進行──「那他開始的時候是怎樣一個人──脆弱、煩躁或處境危險?」
如果你是話說從頭、娓娓道來你的主角是如何陷入困境,效果可能不會很理想,因為一開場就應該讓他身處困境之中。如果他沒有麻煩,你幹嘛要講這個故事?給他一個夠分量、困難而有趣的問題。
他是怎麼與社會脫軌的?她是怎麼在世上孤獨漂流的?他怎麼會變得很難跟他人相處?她靈魂的黑洞究竟是什麼?一旦你迅速有效地確立了這個問題,這就是你的目標,劇本的剩餘部分就是要找到這個唯一、緊迫的問題的答案。你用110頁來處理一個問題,必須是個不得了的問題,是個主角真正想要去解決的問題。
註: 哈爾.洛區(Hal Roach, 1892-1992),美國電影、電視導演、製片人,職業生涯從上世紀一○年代一直持續到九○年代。二○到三○年代,推出了眾多喜劇短片,其中最為人所知的就是勞萊與哈台、哈羅德.勞埃德(Harold Lloyd)主演的那些片子。
(摘錄自 William M. Akers《別讓你的劇本遜斃了》,原點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