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經濟部「振興三倍券」的GDP貓膩

2020/06/1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我原以為經濟部的乘數之亂就像八點檔的泡沫劇,已經完結篇了,哪曉得經濟部長(即將升任行政院副院長)又再演示了所謂千億效果。我只能感嘆,如果財經官員的經濟常識這麼薄弱,我們這些老師在學校該怎麼教學生?
「老師!明明經濟部長是這樣計算的!」我們該怎麼回應呢?直接下課?
所以,我寫了以下這篇文章,好好說明一下什麼是GDP,但礙於專欄篇幅關係,很多細節就省略了,我在此就再說得更清楚一些。
我們都知道GDP就是國內生產毛額,GDP指的是一定時期內,一個地區的所有經濟活動中所生產的財貨和勞務,依市場價值計算的全部最終成果,結構包括了民間消費、政府支出、投資與淨出口(出口減去進口)。GDP共分生產面法、分配面法與支出面法這三種計算方法,常用的為支出面法,這最容易計算,只要計算財貨或服務的最終交易價格即可。
為什麼要計算「最終」交易?如果不是最終交易,這當中的一物的交易金額就會被重複計算。一個麵包100元被消費者買走了,他不會再把麵包轉賣,GDP中的民間消費就會增加100元。所以,二手物的交易不能記入GDP就是這個道理,因為最終交易在之前已經完成,即使二手物再高價賣出,也不能再記入GDP。
但是,現在因為新冠肺炎的影響,麵包店老闆打算打八折促銷出售,一個麵包從100元變成80元,請問GDP增加多少?答案當然是80元,因為這是最終銷售!業者減損了20元的收入,消費者少花了20元,這是基礎的數學。
但經濟部長的魔術來了:
針對振興三倍券可創造1000億效果,沈榮津表示,民眾的1000元,加上政府的2000元,共有3000元,平台業者加碼打8折,等於3000元到了平台後就效果變成3750元,加上店家又再打8折促銷優惠,效果又變成4687多元,若以總數2359萬人國人加上15萬有居留權配偶,乘以4687元,效果就是1112億元。
上面這段話哪裡有問題?一切看似正確的推論,但仔細看,如果有前述討論折價與GDP減損的概念後,你就會點出為什麼業者折價銷售,竟然會增加GDP的詭異推論。這豈不是經濟愈差,業者爭相折扣,經濟會愈進步嗎?
經濟部長推論的邏輯,到底哪裡錯誤呢?
「振興三倍券」自己出1000元,政府出2000元,總計3000元沒錯。但下一句平台業者打八折,等於3000元到了平台後就效果變成3750元,這是怎麼算的?就是將3000元除以0.8,得到3750元,經濟部的意思是3000元可以創造出3750元,這當中的750元就是第一次的乘數效果!
看見「貓膩」在哪裡了嗎?
之前不是說過,GDP是計算最終消費嗎?所以,把「振興三倍券」的3000元全部花掉,GDP不就只是增加3000元嗎?即使原本的3750元打八折變成3000元之後,GDP還是增加3000元,這750元會變成業者銷售損失,就是毛利會減損!
經濟部長搞錯GDP的定義,3750元是消費者的實質購買力,但3000元是名目消費金額,GDP一定是計算名目金額,所以,經濟部長算錯GDP,也把名目金額與實質購買力搞混了!
於是乎兩個八折之後,消費者的實質購買力增加了1687元,但整體社會並沒有增加1687元,這個金額剛好是大家減損的毛利!只要對零售業有點瞭解就知道,零售業供應鏈的愈下方被剝削的壓力愈大,怎麼會折扣愈多,反而經濟愈成長呢?如此一來,不就生意愈來愈難做,折扣愈來愈高,經濟就會愈成長,GDP愈來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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