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存在於家庭這個極小的社會單位裡的暴力。它往往被理解為夫婦親密關係間的暴力,實際上,多數情形下也是這樣,但是看完這本書,我的感覺是家庭暴力涵蓋了所有身、心尚在家庭裡的人,施暴者不一定一直是/從來都是施暴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倖存者(書裡多選用「survivor」這個詞,因為書的目的是講述如何從倖存者的經歷和家庭暴力中受害致死的人的經歷中總結出有成效的預防性策略來)也不一定從來/一直都是受害者,在代際輪替中,往往受害者在或有或無意識的情形下成為施害者。這樣的關係似乎並不僅僅局限於夫妻關係中,家庭內部的其他親密關係包括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似乎也可以成為非常重要的衝突所在。這如開篇引言所道出的,「受過傷害的人會去傷害他人。」
書中對於夫妻間的家庭暴力主要舉了兩個例子,都是女性在青少年時期(十四五歲)與年長十歲以上的男性一見鍾情,繼而有了孩子。年長男性則較普遍地長期掙扎於藥物、酒精濫用的泥沼中。通過以下幾種方法,這樣的男性往往能夠逐步實現對女性的控制——
- 與女性母家親戚疏離;
- 極具控制慾,不願女性去獨立工作,有自己的朋友圈、經濟來源,通過「外面的世界太不安全」等藉口或對女性的自信心羞辱打擊將女性留在家中可控範圍內;
- 隱藏極深的控制可以通過「操控」這樣的隱性方式進行,比如將自己描述成「被全世界都拋棄的可憐人,而唯有妳不離不棄」,或者展示病痛、需要照顧
- 在女性或受害一方一旦提出「想要離開」或「想要建立獨立生活能力」的要求時,立即進行人身攻擊、道德綁架、威脅甚至肢體衝突。
包括但不限於以上三點的情形發生後,往往會在衝突加劇時有警察或者社會工作者的介入,但因家庭暴力所涉及家庭中及社會裡的各個方面非常廣泛,有時警局、社工、醫院、診所等都會參與到同一個案件中來,然而並非所有警員都受過針對家庭暴力案件偵破的訓練;也並非所有醫護人員都接受過對家庭暴力受害者隱形卻極危險、極有可能在下次攻擊加劇時致死的扼頸傷查看訓練;造成即便很多家庭暴力致死者在社工、警局有多處登記,但相關社工或員警並未能做出正確的致死預測,於是悲劇一再發生。
結合同領域其他學者研究,作者指出,如果一旦有了一套良好的系統能夠及時甄別出傷害案中的危險性,從而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致死風險打分,依風險分數高低去拜訪生命受到極大潛在危害的受害人家裡,她們(他們)在下一個家庭暴力循環中被致死的可能性會大大減少。書中也給出了社工依照高分數登門拜訪潛在受害人的詳細記錄。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案例的積累中,學者們已經對於來自受害人的否認、幫助施暴者說話、站在施暴者一邊等行為有了很大的心理準備。這也是我們所熟悉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甚至在家庭暴力衝突加劇時,受害人往往會去警局錄口供,而數據顯示,幾乎所有受害人在施暴者被從關押中釋放後都有立即翻供的行為,更有在TV前當場翻供的,與施暴者站在同一立場的先例不勝枚舉。令人欣慰的是,學者們對此類行為的理解。畢竟,受害者在那一刻多少面臨與施害人同回一個家的命運,而她們(他們)不約而同的翻供就是求生欲最直接的表現。學者們從中看到的是一個系統性的悲劇,而要打破這個悲劇,成功帶入上述預防機制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當然,也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槍支的在場。本書並非僅有來自受害人的泣訴,而是也收入了對施暴者在監獄中的採訪。大部分人對於問題:「如果當時手邊沒有槍支,即便暴怒,是否依舊會殺人?」給出了否定的回答。同樣,在美國幾個如有家庭暴力犯罪紀錄的人便無法取得槍枝所有權的州,家庭暴力的致死率較幾乎人手一把槍的州要低很多。
原本應該平等的夫婦關係在槍支的存在下立即出現了強弱勢的對立;然而,如果是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這樣在力量與關係上本來就懸殊、並不平等的關係裡呢?雖然書中未有提及,但是,控制的特徵也可體現在很多父母對子女的手段上,有時何其相似。不健康的父母子女關係、極強控制慾的父母在子女成年,即將開啟自己生活的方面往往也會掙扎,病態的關係甚至能夠催生出一些相似的控制舉動,如一味地疏離孩子與配偶家人關係,以金錢、遺產繼續要脅子女,「烽火戲諸侯」式的病痛等等⋯⋯而經歷了幾十年家庭環境「浸潤」的子女往往也會與受害者一般出現一些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陷入與配偶的婚姻危機而不知根源,依然按照「我應該」而非「我想要」來行動。
在家庭這個極小的社會單位中總會產生各式各樣的問題,然而,如果一些關係間的問題無法得到應有的重視則會釀成悲劇。作者用這本書給了讀者些許希望,更重要的是,在這本書中的種種細節裡能夠讀出端倪,保護自己,讓家庭成為真正可稱得上和美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