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與壞人的界線越來越難判定,私事與公事更是模糊不清,你的意見往往建築在被輿論掏空的地基之上,在這事事公審的年代,我常常覺得自己像一顆旗子,看著新聞媒體給的資訊就要你表態,誰贊成、誰反對,媒體好像拿著摩西的法杖把人們一分為二,有罪或無罪到底誰說了算?
上一篇討論過私事與公事的界定之後,近來又一位公眾人物公開道歉,身敗名裂、仕途全毀,只要有名、有權,其道德標準往往被放在制高點檢視,也許這就是成名的代價。我想這種文化是一種不可逆的狀態,發生了什麼事先上網公審一番再說,因為網路世界往往是匿名制,當你對一件事有看法時很容易就直覺反應的留言、批評,因為就算說錯了,成本是小的,說對了,也能讓自己自得其樂一番,好像自己參與了社會的脈動,這種缺乏底層邏輯支持的評論正是現今的主流趨勢,可以說輿論治國。
公審的力量著實強大,就像暴風一般,瞬間可以把人撕個粉碎,強迫每一個觀看表演的人參與表決,非黑即白。但是我曾經聽魏德聖導演說過一句話,世界上不是只有黑跟白,還有黑灰、灰黑。很多事情不是二分法那麼簡單,舉例來說,一個有思覺失調症的人殺了人,那他到底是要死刑還是不要死刑?要有罪還是無罪?以目前的民情,要得到一個眾人皆滿意的答案,真的是太難了;要原諒,也是太難了。
不過當我們能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其實代表社會已經在進步,如果往回推50年,那個精神病患可能直接被吊起來打死也說不定,我們對這類的事件了解越多,越有理論基礎去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這類的事件,也許未來科學能提供我們一個客觀的答案,而不是單單靠著公審、輿論去決定一個人的生存與否,有罪或無罪。
另一方面,我發現有趣的是,既然輿論這麼厲害,為什麼鬧得沸沸揚揚的台南爐渣案卻只被罰了幾萬塊,負責人一點事都沒有?這輿論、公審來來往往也幾個月過去了,難道一個人外遇比把有毒物質到處傾倒,讓人民吃毒米、喝電鍍水還嚴重嗎?
看著這極大的反差,輿論確實困惑了我,看來輿論並非對每件事都有成效,主流媒體是被特定傾向的力量所把持,從過去紅的明顯的中天到現在連殘害人民生命安全的爐渣都不敢追查的主流媒體,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這句話又重現在我心中,媒體對無關緊要的新聞狂刷點閱率,另一方面對真正重要的新聞又非常聽話一點都不敢越線。
真相、正義,都是需要被挖掘出來的,這並非一蹴可幾但卻是社會和諧運作不可少的元素,輿論既然已經不可逆,那我寧願他不可逆的踏實一點、極端一點,就像泰戈爾說的:「真相是殘酷的,我喜歡這個殘酷,它,永不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