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了熱門的《三十而已》,雖然對劇中人物產生諸多共情,但是我發現更重要的是,它不知不覺得在短時間內佔據了我的生活,看劇到底用了我多少時間呢?以平均一集40分鐘而言,《三十而已》共有43集,總共1,720分鐘,28.6小時,如果每天花四小時看劇,也需要整整一個禮拜的時間,當我察覺我是否花了太多時間看劇,為時已晚,讓我不僅感嘆逝去的時間,不過影集到底是怎麼偷走我們的時間的呢?
讓人上癮的演算法
當我們打開Facebook、Instagram、Tiktok,不自覺得用手指撥弄螢幕時,我們其實已經受到了演算法的誘惑,我們之所以會對這些App上癮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將帶給我們什麼樣的刺激,每往下滑一次,就有新資訊、有趣的事物出現,這讓我們想要滾動這魅力的資訊圈,把這些資訊投射在大腦。
影集也是一樣,你不知道劇情會怎麼走,你只能被動的接受編劇丟給你的內容,主人翁可能遇到一次又一次的困難,然後一次又一次的克服,這讓你感到熱血、振奮,但是你無法思考、推論,在這裡我們都是一名「接收者」,接收著那小小螢幕投射出給我們的東西,這些影集最主要的功能是娛樂我們,讓我們產生共鳴,以這個目的而言,目前的影劇可以說是非常成功。
另外,我也發現在看劇時我常常不知節制,當我處於一個接收者的角色時,因為不用花太多心力去進行這項活動,我乖乖的把主導權交給影集,就算睡眠時間到了,有時候又跟自己說再看一集吧,難怪Netflix會說他最大的敵人是用戶的睡眠,它的目標就是佔據用戶所有除了睡眠以外的時間,越多越好。
Sleep is my greatest enemy. -Netflix
書本則是讓我們處於「主導者」的角色,當我們拿起書本,那是我們與作者的對話,可以同意作者也可以挑戰作者,當我們有些地方讀不懂,可以放慢腳步思考,或是查找其他資料;當我們讀累了,可以立即放下書本小憩或是換一本較輕鬆的書來閱讀。看書時比看劇更容易感受自己目前的狀態如何,何時該慢、何時該快,節奏由自己掌握。
在共情能力方面文學小說也可以達到很好的效果,念理工的人很容易變成唯物論者,凡事以假說、驗證去理解生活,但是我們面對的是人不是數據,讀文學小說可以讓我們更有同理心、更能設身處地,用人的角度理解人。不過與影集相較,影集在共情方面確實更勝一籌,因為它直接將情感詮釋出來,但也因此缺少了點想像空間,各有優缺。
除上述外,書本還有一項特性,讀書是一項連續性的活動,當我們對未知探索越多,相鄰的效應可能就會出現,認知心理學家基思·斯塔諾維奇(Keith E. Stanovich)認為人類的閱讀能力普遍存在馬太效應(Matthew effect),類似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現象,基思認為當我們讀的越多,字彙與知識都將隨之成長,且可以此觸及其他未接觸過的知識,而一開始讀的書少會形成閱讀障礙,造成其他領域的進入困難,與閱讀量多者之差距越拉越大,而影集無法做到這一點,或者說,它根本也不在乎,它只希望你停留在它身上的時間多一點。
影集的目的就是娛樂,因此它想讓你不用思考,不用睡覺,佔據你所有時間。莫頓・韓森教授(Morten T. Hansen)的
《高績效心智》有句話是這樣的,
如果有人偷了你的錢包,你一定很快就能發覺,但如果有人偷了你的時間,你怎麼能沒感覺?影集就像技巧高超的盜採者,不知不覺的把你的時間變成它的數據。
在
《娛樂致死》的最後一章「赫胥黎的警告」,作者說「有兩種方法可以讓精神文化枯萎,一種是奧威爾式的——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赫胥黎的——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在資訊監禁的中國,他們面對的是奧威爾式的;在資訊流通的西方世界,我們要擔心的是人們在汪洋如海的資訊中變得衝動與自私,只是被動的接收、餵食,刺激、慾望、訂閱造成的永不停歇所塑造而成的文化,而忘記書本曾經帶給我們的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