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早餐文化是許多人的驕傲,有高達八成民眾(上週在松菸早餐展學到的)早上在外面用早餐。老人可以早早散步去吃豆漿饅頭、上班族拎了個飯團或三明治就走,學生有蛋餅奶茶,自由工作者或家庭主婦也可以悠閒地吃個麵包煎蛋配咖啡。
在國外留學時,想念的還真是台灣的早餐。酥脆的蛋餅、飽滿的炭烤土司、乳味濃厚的鮮奶茶。在國外吃得也不差,有歐姆蛋有燕麥粥,偶爾想罪惡來吃貝果或培根也都有。
最近,我卻成為那兩成,而且反而羨慕起歐美日韓裡,一家人上班上學前在餐桌前的早飯時光。
不過應該說,在英國交換的窮日子裡,最常吃的早餐就是優格加燕麥堅果與藍莓或是水煮蛋跟烤全麥土司加英式奶茶,就這麼養成了清淡的早晨。
早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不僅僅是因為為了醒腦養脾,更是有心理效用。大四在學校寫了一篇關於早餐食物乘載母愛的文學報告,算是證明了我自己對早飯也有過一些思考。雖然也嘗試過學許多健身網紅或西方營養師「斷食」跳過早上這一餐,但breakfast就已經有切斷「斷食」意味了啊,怎麼又斷了一次呢。
我的早上是這樣的:起床盥洗、稍微把廚房與房間的東西隨手整理、出門散步順道到垃圾、偶爾去田記買豆漿、沿著愛河吸一吸陽光、再從正門回到家裡,通常進門的時候還不會察覺,但通常屁股一坐下來,就已經餓了。
我習慣先熱一杯豆漿,配上幾顆堅果,再開爐煮蛋,熱烤箱放吐司。
通常手機會有個morning playlist,讓我想想其實比起在家吃早餐,應該是更喜歡這個準備早餐的過程。比起在外面填菜單,在有限的選項裡猶豫不決,我更喜歡自己任意塗抹榛果巧克醬與切片醜醜的香蕉。與其在座位上滑手機,更喜歡自己倒數悶蛋的分鐘,試摸吐司邊脆度。等托盤上的蛋鹽配置好了,吐司也脆得可以,便移駕到書桌上,正好打開podcast,與高雄一起吃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