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過傷”並不是你害人的理由

2020/12/3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在職場的日子久了,我和布萊恩的感情也越來越好。或許我們都來自同樣的家鄉吧。
還記得當他知道我也是來自怡保的時候,他就翻白眼說:為什麼不早點說?我們還說什麼英文呢?那天以後,我們就用廣東話交流。天知道,我在家裡和家人是說中文或客家話的。我的廣東話是在TVB聽回來的。哈哈。
或許我是90後,加上實習時期遇到的都是好人。每次大學朋友們問起我的職場生活如何的時候,我都會告訴他們:很好啊,沒有辦公室政治。
大家都露出一副不可思議的樣子看著我。覺得是不是神經太大條所以沒有察覺到辦公室的暗湧?
我聳聳肩表示:大家都對我蠻好的。我每天都會有免費的食物吃(我就是很容易被食物收買)。老闆每個月都會給不同部門一定的金額,讓大家看電影或是吃飯都可以,就是要讓部門裡的人與人間聯繫感情。
直到有次,坐在我隔壁的布萊恩用只有我聽得見的語調告訴我說:這個女人,你要小心。
順著他的目光,我看向新上任的BD經理,一位笑容甜美的美國甜姐兒。金黃色頭髮加上白皙皮膚,加上笑容這麼好,我覺得她是好人。布萊恩翻白眼:所以我才叫你小心。
雖然還不認識美國甜姐兒,但我還是決定幫她:你是不是誤會她了?
布萊恩就解釋他會這麼覺得“這個女人不簡單”的事發經過。
看向布萊恩,我說:會不會她之前在職場受過什麼傷害所以才會這樣對待你呢?
布萊恩沒好氣地說:受過傷害又怎樣?這是我們傷害別人的原因嗎?
這句話,宛如一記悶棍。我看著布萊恩,無法言語。
他說得對。無論我們之前遇過什麼樣的人或是遭遇了什麼事情,這些都不能是我們去傷害他人、陷害他人的原因。
在職場上,除了很感恩遇到教會我如何更好工作的上司外,我覺得遇到一個可以教會我做人最基本道德的那個人,是老天爺真正對我的眷顧。
布萊恩最讓我印象深刻的莫過於這句:被傷害過,並不是我們去傷害任何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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