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同婚還沒有過的時候,傳統思維與現代思維風潮的碰撞讓我有些思考。誰是代表傳統?傳統是對的嗎?婚姻的本質跟性別有關嗎?傳統是多久?婚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定義嗎?
在看完電影《為巴比祈禱》後,我體認到同性的性傾向是自然不過的,不論是先天或後天,男生喜歡男生、女生喜歡女生,這個喜歡的本質並無關乎犯罪,而在電影裡頭解釋派的牧師重新思考了當時舊約針對同性之愛的不潔的定義是什麼?牧師說:當時是為了告誡那些玩弄男童的貴族而寫下的,舊約並沒有說同性的戀愛是不潔的。
我們在討論對和錯時,可以思考對或錯的依據是什麼,答案的背後就是一個「標準」,取決於一個人的價值觀,價值觀取決於他學習的脈絡,有沒有可能在擺脫現在這個時空環境背景,這一切都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呢?
回到傳統的思考上,父母輩都會跟我說我們早期都是,沒有像你們這樣的,如果答案是延續著上一代得傳統,那我們不是要回逤到原始人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嗎?(笑)。
那如果這世界只剩下我一個人,這答案有任何意義嗎?
想到這個問題的瞬間,我人在早餐店,瞬間有種人生沒有任何意義的感觸……沒有標準,所以說一切的定義都是沒有意義的,那為什麼我們創造了許許多多的文明呢?
或許對錯的本質就是沒有絕對標準,而意義其實都是主觀的,人們都是為了活下來而創造了許多發明以及文明,無關乎對錯。
所以說,我可以自由地創造任何意義,我們是自由的,取決於我們認同什麼信念。
無論任何人都擁有打破這個標準的「框架」的能力,因為本質上這個意義是虛無的。
每個人都擁有「再詮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