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發文之後,又有了一些感觸與想法,增添整理如下。
近期看到好幾個追蹤的臉書都推薦《
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從圖書館找來讀,的確如同大家說的令人驚豔。 其中有段寫著
自然定律是人類發明的產物,和幽靈一樣。
邏輯定律、數學定律也是人類發明的產物,和幽靈一樣。
全天下的事物都是人類發明出來的東西[...]。
這世界在人類想像之外毫不存在,全是一縷幽魂[...]。
這世界是幽靈的天下。我們之所以看的見東西,是因為這些幽靈指給我們看,例如摩西、耶穌、佛陀、柏拉圖、笛卡兒的幽靈。
他說牛頓定律不存在,僅是一縷幽魂。到底在表達什麼呢?
也許是語言學中的「意符」(Signifier) 與「意指」(Signified)。
已經存在的東西,不管是誰給了它一個名字,都無法真正代表它的本質。
例如,香蕉如果改名叫做芭樂,仍無法改變香蕉就是一根黃色半月型食物的事實。 或者白話來說,很多時候當我們要用語言描述某件事物,無論語言有多麼精準,都無法確切的指出那項事物。
另外,這段話也可以詮釋為佛教的「空性」,空並不是空無一物,而是無限的可能。
人類想要賦予的意義或找出的定律可以是無窮無盡。人類觀察,然後說「我知道了」,再給予所知的一個名字/定律。
在觀察之前,真的有這個現象嗎?
或者只是薛丁格的貓,在我們指稱之前,牠可以是活的,也可以是死的。
教育的過程中,指稱了無數的東西、規則,卻也限制了我們的思考與觀察。
想像一下,若宇宙中有無限的可能,而我們清楚其他的一切僅是人類的歷史(包括科學、神學、文學),那麼,生命可以有多麼寬廣?
這本書首次出版於1974年,最初被121家出版商拒絕,然而出版之後全球賣出超越500萬冊,有27國語言翻譯。
作者非常早慧,研讀化學、哲學、傳播學、東方哲學,他的思想前衛不容於世,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之後,以不人道的電擊痙攣治療法電擊了28次。
作者在書發行十年之後增添的後記裡面提到,他認為他的書會受歡迎的原因是「文化承載者」,因「承載文化的書會挑戰文化價值觀」(p.410)。
書問世的70年代正是美國社會不滿於物質成就的年代,或稱之嬉皮年代。
仔細想想,美國戰後嬰兒潮的富足脫離了上一代的貧乏,然而這樣的經濟成就迎接來的是不滿的嬉皮。
台灣淹腳目的富足之後呢?
我們也有這樣的不滿與反抗嗎?
如《空屋筆記》作者楊宗翰這樣反社會主流的人僅是少數嗎?
作者倒不是贊同嬉皮,而是提出嬉皮之外一條挑戰社會的路,比較嚴肅的一條道路。
我現在只走了一半,覺得非常有趣,會繼續走(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