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中大反派「過氣歌手」為了重返歌壇發燒榜,遂與魔鬼進行交易,只要將處女獻祭給魔鬼,魔鬼就會幫他完成心願。於是歌手拿著可以辨識處女的陽具手杖出發尋找,終於得一「處女」。
最終歌手的計畫失敗,原來找來的少女不是處女,被魔鬼退了貨。為何陽具手杖失效了?少女暗示我們她是女同性戀,女同當然沒有陽具,手杖自然就偵測不到。
電影至少教會我們一個道理:性愛可以跟陽具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歌手沒能料想到的。
不過文本對女性的厭惡,全都集中到歌手的女伴侶身上——她聒噪、無能、愚蠢、庸俗、貪小便宜,只想靠歌手賺錢過活——簡言之,一個婊子。要不是她屢屢拖累,歌手早已成功。以「婊子」當拖油瓶好讓反派落敗,基本上就是在推卸戰敗責任。在情節上,她也沒多大用處,所以早早在最終對決前將她排除。
電影顛覆了對處女神聖想像的傳統迷思(片中處女另有其人);如何不帶「婊子」濾鏡看女人,值得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