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邊的故事關於 K-pop,過程中不斷參考其中特別好的作品。近期參考素材如:Zion. T 的楊花大橋、防彈少年團的鴉雀、鮮于貞娥的 CAT。楊花大橋是歌手自己動人的生命故事、鴉雀織入大量文化脈絡、CAT是隱喻書寫的優雅範例。最重要的,這些真的發表過、販售過,而且受歡迎的暢銷曲,能反映出一個音樂市場,也正是你書寫情境裡的社會品味。
舉個例,《念奴嬌・赤壁懷古》的詞境用Billie Eilish在 Wish You Were Gay 裡,近乎說話的自言自語唱腔來演出,就顯得平直又缺乏轉折。換試唱饒舌,那語境的配速對聽眾就實在太快。同時,Kendrick Lamar 的任何歌詞,用抒情唱法都會顯得瑣碎不堪。但他唱饒舌的語速,剛好能讓語意和聽眾內心的轉速同步。
有個做法,是句中押韻。英語常用句中單字的母音做效果:「That's fine if it doesn't rhyme.」除了「that's fine」是一個完整語句裡的小子句, 讓一個短句的語氣可以停頓在這個子句結尾之外。雖然 n 和 m 不是同一個字尾,但是 fine 和 rhyme 有同一個長母音 [aɪ],而且句中沒有其他使用長母音的單字,就可以在一句中形成押韻效果。這在饒舌尤其常見。Btw, 整齣 Hamilton 音樂劇的歌詞都是押韻參考的精品。
動真格:從零到一開寫
以上都是形式問題。至於內容產生方式,雖然見仁見智,以下技巧還是頗能收效:
設定一個隱喻情境,完全使用情境來描繪事件或情緒
Hotel California 就是完整使用 check-in、check-out 這個隱喻來塑造幻境和現實世界的隔閡。這點和詩的確一樣,和任何藝術作品都一樣。
舉個反例,I Still Believe 這首華語歌,第一次聽到「愛情就像水晶球」這一句,我心裡馬上想接「看得清卻摸不透」,但歌詞一唱出「堅固而脆弱」的時候,真失望啊。作為聽眾,沒滋味的譬喻真讓人覺得何必?製作一首歌很便宜嗎?這麼不經心。水晶球是一個有獨特功能和造型的喻依,堅固而脆弱只說明了玻璃這材質,離水晶球本身給人的印象有點疏遠。而且抒情歌能押韻的話,會更流暢。譬喻不精到,會特別容易看見裂縫。
這個方式比較不具體,可是一旦做足,能幫你避免犯一些非常不應該的錯誤,或創造格外鮮明的體驗。例如 Ice Me Out 這首歌,其中重複和停頓的方式完全由節奏決定,連樂句都是由節奏決定,所以歌詞裡的分段會特別注重咬字和發音。又例如〈我〉這首歌的粵語版和國語版,因為粵語歌詞有扣合語言聲調和旋律音調的習慣,不可能和其他語言共用歌詞。再看 Upside Down 的歌詞,所有具方向性的歌詞,都和旋律的起伏完全貼合。這些都是音樂和歌詞之間實際存在、相輔相成的案例。
歌詞使用兩種以上的語言
最常見使用方式有兩個。
第一是在主要語言的行文間,夾摻外語單字或短句。這樣做通常有兩個目的:一是呈現對話感;二是為不熟悉主要語言的聽眾找一個容易抓住耳朵的段落,所以常常出現在副歌。例如 Shakira 的 Hips Don't Lie 這首歌,就摻入西班牙文撩妹詞,但是它的西語版 Será, será 就沒必要摻入第二語言。再例如宇多田光的 First Love,英語歌詞有助情境溝通,尤其是不懂日語的聽眾會倍感親切。這時候,次要歌詞語言通常是聽眾相對熟悉的語言,挑選的詞彙和語句最好也簡單易懂。常見用語例如英語的OK、yes,日語的可愛い,法語的C'est la vie、De javu。
第二是外語和主要語言的歌詞沒有明顯的語意和文法聯繫。這樣做通常有兩個目的,一是營造歌曲氛圍,二是用新鮮感刺激聽眾。例如 Lady Marmalade 裡的「Voulez-vous coucher avec moi, ce soir?」又例如 Euphoria 這支曲子,直接拿古希臘語做歌名,歌詞裡還包含了「a priori」這種拉丁文片語(但是兩者都在哲學這個語境內,雖然語言跳轉,意境還是和諧)。這時候,聽眾不熟悉且具異國風情的語言才是上選,而且用字生僻,甚至難以翻譯,是更討喜的選擇,例如 serendipity 或者 тоск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