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li>「自證知」的定義:「具有『能取的形像』者」。</li> <li>以他人的心為例,他人的心是不是能取?他人的心是能取,雖然是相對於他心通的所取,但心本身是能取,是不是?所以他心通所了知的境是能取。這時它會不會現起境的相?會,所以我們說它現起了能取的行相。它是不是具有能取的行相者?應該也是。請問他心通是自證知嗎?按定義來說「是」,但實際上「不是」</li> <li>所以我們說「具有能取的行相者」,它需要具備以下的條件。什麼條件?首先,我們說某種認知與它的自證知之間是質同的關係,而且自證知要以什麼樣的方式才能了解那個認知呢?要以去除二相的方式來了解它。所謂的「以去除二相的方式來了解」,是以以水注水的方式來了解它。所謂的「以水注水」,是指我們把一杯水倒到另外一杯水裡面,這叫「以水注水」,完全無法區分何者是什麼,它們是一體的;相同的,根知與它的自證知這兩者也是一體的,自證知了解根知的方式,就像是以水注水般地了解,而不是有距離感地了解。</li> <li>所以我們說<span>根知也好、意知也好,都與它的自證知實際上是一體的</span>。為什麼是一體?因為我們之前不是有特別強調,所謂的自證知,就是某種認知顯現自我的能力,這種能力,下部的宗義師為它取名為自證知。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說自證知和根知,或者是和意知是一體的,既然是一體的,就不會有距離感了。</li> </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