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不是公務員啦,甚至也不是美術設計,但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我跟私人企業、公家機關都有滿多交涉的經驗,然後把他們的意見帶回來給公司裡的設計,然後你確實發現,有很多不同。
先講一樣的地方。首先SENSE其實不會差距太大,如果真的要說的話,平心靜氣說,公務人員的美感可能好一點。真的,我沒有在揶揄的意思。畢竟小時候美術課被借走的不是只有後來的公務員,長大之後私人企業比公家機關更不可能針對開設關於評斷美學的在職訓練(除非就是美學設計相關產業)。經過競爭激烈的高普考才脫穎而出的台灣的公務人員,平均學歷怎麼想都比其他民間企業的平均要好一點。當然學歷不等於美感能力,但是畢竟成長環境真的還是比較多機會接觸美這件事,所以屏除掉基因因素,理論上來說,公務人員的SENSE沒有理由比較不好。
再來是設計費的問題,這個有點微妙,當然肯花錢理論上就能找比較好的設計師,也更有立場去要求設計的成果。但是在台灣的狀況是這樣的,有的時候花不花錢的差別只是你罵的是印刷廠的排版小朋友還是一臉藝術家的設計師。我當然不是說排版小朋友跟設計師的設計能力相同,而是如果判斷一個設計好不好的標準並不是美學,而是其他與專業無關的標準,那設計人員的專業度顯然不太重要。甚至講得更悲觀一點,如果沒設計費會讓承辦人員比較不好意思要求美學設計改太多(我只是說如果),那搞不好成果還可以更貼近原設計者的觀念,或許還會好看一點。
那到底是什麼環節影響了公家機關和私人企業的設計成果?
我自己還是覺得是目標的問題。究竟一個設計案完成之後指向的目標是什麼?當然可以有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什麼復興傳統文化、傳達正確觀念、促進社會祥和什麼的,但是我們心知肚明,那才不是真正的目標,講句我深刻體會,但是講出來大概會被所有人罵的話:私人企業的目標就是賺錢,公家機關的目標就是過關。兩者的差別會明顯呈現在我們跟他們溝通設計的過程中。兩種客戶都會提出一堆匪夷所思的修改意見,而我通常會試著幫忙捍衛我們的設計,面對私人企業,我通常會拿現在市場上的案例或趨勢來說明,我們採用的這個概念是已經被大眾驗證是接受的,或是這個概念就是特別在是現在市場上沒有的,反正衡量的角度是向外看大眾、看當下。而拿這一套跟公家機關說明就常常碰壁,當然他們也不是真的不在乎市場上怎麼樣,但是市場反應常常並不會直接影響他在組織內的狀態,顯然他們更在意的是長官怎麼想,也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揣測長官的想法,所以就會去找以往的經驗,「我們去年是怎樣怎樣」、「你就照我們上次......」,所以衡量的角度就變成向內看長官、看過往。一求有功,一求無過,在創意這件事上,顯然前者比較可能做出好東西。而且對我來說,我可能可以比他們對大眾喜好有更多觀察,但是我不可能比他們更了解他們長官。所以當評斷標準是一個不在討論現場的個人,他的私人好惡的時候,其實再好的設計師都無能為力。
然後我的第二個觀察就更不知道該不該說了,我真心感到好奇,為什麼,公務員常常讓我感覺到他們明顯的優越感?當然不是每一位公務員都是這樣,也不是所有私人企業的客戶都平易近人,只是兩者比例差距實在顯著,而且私人企業那些看起來很趾高氣昂的常常是公司中高階主管以上,但是公家機關有一些顯然非常年輕的小朋友,架子可一點都不小。而誠如我在我自己的臉書文章曾經提過的,公家機關請不要跟我們這些下包廠商說「花錢的是大爺」,因為在花的錢並不是從你自己的荷包掏出來的,甚至也不是從你長官的荷包,而且那些真的是從自己荷包裡掏錢出來付給我們的私人企業除了對美學、對創意的想像空間大得多,合作態度也合理得多。回歸正題,當你在觀看一個設計案的角度,不是平等的、求教式的「這個設計能幫到我什麼」,而是上對下、指導式的「這個設計會不會給我帶來什麼麻煩」,那雙方的信任基礎當然就有本質上的差異。
工作這麼多年,我覺得「把事情做對」是前提,但更重要的是「把事情做好」。當然如果把目標變成「把事情做好」就是給自己找麻煩,做到「對」就可以停了,事情卻永遠沒有真正「好」的那一步。當然我知道公家機關做很多事情有其道理,有其苦衷,有其不得已,但是想要「把事情做好」,從來都不輕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