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需要有的責任

2021/03/0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很希望我們的社會能夠多出現一些媒體,幫助我們探討議題。不只是政黨權力糾葛,也不只是報導成功人士故事,而是對一個你質疑的、或是假設的狀況,能夠有長期追問、探索的決心。
譬如一些各領域的明星都已經有很多報導篇幅了,我們能不能去挖掘其他同樣值得認識和尊敬的故事,而不是一直把焦點放在這些光環上塑造偶像。(我以為媒體的任務就是要去除偶像)
或是,讓這些明星成為一個探問的起點,不只是介紹他們個人的故事,而是對這個人物的認識能夠形成什麼更大的議題的思考,讓讀者有「被打開」的驚嘆。
媒體不是應該走在眾人前面,而不是後面?社會上較少人關注、思考的,不就是媒體存在的起點?如果一份新媒體不能做到這樣,它就仍然是一份舊媒體。
或許,離開光鮮亮麗、去走進充滿荊棘和迷霧的小徑,是一個「不安全」的決定。但是,長遠來看,我認為,唯有敢於突破,也才有可能真正生存。
因為那是媒體的本質。不論以什麼形式出發,最終都要回到這個點上——責任(responsibility),「回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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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貞
李惠貞
出版界資深工作者,曾任版權、企畫、主編,2011-2017擔任《Shopping Design》總編輯,2012年策畫「台灣設計BEST 100」,2016金鼎奬雜誌類個人奬最佳主編。現為獨立工作者,新型態閱讀推廣活動「獨角獸計畫」發起人、「工作相談室」經營者。著有《成為自由人》、《給未來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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