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No. 98,商業世界第四條原則:
#不問錢買不到什麼,#問自己什麼不願意賣
首先,先聊聊英語古諺,每個人都有個價碼——這句話目前有紀錄的是十八世紀英國批評議會太腐敗,但更早的出處不明。從過去用來批評政客,當今台灣仍有不少鄉民整天說性侵被害人是價格談不攏,雖然支持他們的言論自由,但依然看到這些言論就礙眼,總覺得是一群好色的窮酸宅幻想金錢萬歲、有錢無敵。關鍵或許就在,他們的菊花與龜頭,都是明碼標價,甚至賣身賣藝賣女兒的時候也是不問芳客,一口價吧?
另一個極端,是窮人幻想有錢不一定幸福的精神A片,成天講有錢買不到這個買不到那個,改天我們聊聊罪犯的價格。所謂買不到,如果說是非法勾當,買兇買春買毒品,就經濟學的角度,其實往往只是買不起以及不願面對法律責任而已。
如果所謂買不到,是可行性的問題——時間、感情、健康,那這似乎是常識(加一些但書),趨近於廢話沒什麼價值。例如買時間,「每天窮人富人每天都是二十四小時,很公平」是非常愚蠢的主張。富人可以買太多時間,可以只做自已有興趣或爽做的事,也不用為米折腰。買健康更不用說,資產階級享有的醫療資源,那可更是望塵莫及。
今天壓力太大吃炸藥,火力全開,也想炮一下錢買不到的東西(What Money Can't Buy)這本書,書名非常誤導,作者想說的,其實是錢不該買什麼東西(What Money shouldn’t buy),但是什麼應該買賣,什麼不該,純粹是作者的意識形態、價值觀。用自己的價值觀,去限制、侵害別人行使財產權與工作權、甚至國家主權,美其名是道德,實質上只是另一種自以為高高在上的傲慢。例如作者就覺得花錢請人排隊讓排隊本身失去意義,導致排隊的人生命意義也被浪費,完全忽視願意去替人排隊者,可能就是需要這筆錢,醫療救命,教育就學,或純粹想賺錢去爽,在他自己的自由意志下選擇賦予排隊的意義。為何排隊要有意義,還一定得遵照作者的意義,想參與公共事務、很愛歌手才准來排?
另一個例子是國際難民配額,簡單說是經濟學家假設國際間先進國家可以協議承擔有難民配額,例如日本每年配額兩萬,需開放收容國際難民,但是國家之間可以交易配額。假設日本今年發現國家動盪不適合開放收容難民,他可以跟俄羅斯交易,例如補貼一定金額給俄羅斯去接收2021年的難民。
只是,作者抨擊這樣的制度設想,他才不管這個制度如果真的推行,可以幫助多少第三世界的國家難民脫離苦海,就是簡單幾句,人命無價,不應該這樣交易,盡說些難民配額交易則人性尊嚴安在的鬼話。
所以,問錢買不到什麼、不該買什麼,其實都問錯問題。我們要問的是,自己不願意賣什麼——只是你不願意賣的,不代表你可以禁止別人賣。我相信,在物質水準、社福公衛不錯的台灣,你一定有什麼東西,不願意賣,甚至是願意用你生命去捍衛的。如果不知道,花一輩子也要找到。
你不願意賣的,可能是不知所云的靈魂,或是你心中價值與信仰,可能是夢想,可能是回憶,又或是你的親情友情愛情。
知道自己什麼不願意賣,是在紙醉金迷的商業世界的護身符,盼我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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