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筆補充錠】美國人表面上說「不記得」,其實有時隱含別的意思

更新於 2024/01/10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學外文有時很容易見樹不見林,太在意文字表面的意思,反而沒聽出人家的弦外之音。英文的「不記得」這句話,有個很特別的使用情境,但因為中文比較少有那種表達習慣,所以可能會誤會英文的意思,甚至翻譯錯了,讓人搞不清重點。

I don’t recall a time when + 發生的事情

I don’t remember a time when + 發生的事情

動詞recall [ˈriˌkɔl] 和remember [rɪˈmɛmbər] 其實是同義字,都是「記得」的意思。其中的字首re是代表「往回頭(back)、重頭再」,call是呼叫,recall是在你的大腦記憶庫裡回溯(re)呼叫出(call out)一段記憶。「a time when + 發生的事情」的句型,是指當(when)某件事發生時的那個時間點(time)。
外國人說「我不記得(I don’t recall/remember)有某個時間點(a time)的當下(when)發生過某件事」,字面上在說「我不記得有過那種時候、不記得有發生過那件事」,但實際上這句話可能有兩種意涵。
  1. 我真的在講我不記得有發生過。真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我不記得。
  2. 我在強調某一件事發生的程度之高、低、強、弱等等。
比較看看這兩個句子,你覺得哪句是表達上述的第一點,哪句是第二點?
  • He said he let(讓) me sleep over(過夜) at his house(家宅) last week, but I don’t recall a time when he did that. Was I drunk(喝醉的)?
  • Semiconductor(半導體) stock(股票) is trending(很夯、很火) like crazy. I don’t remember a time when semiconductor demand(需求) was as high as(如同...一樣高) it is now.

看出來了嗎?還沒的話,以下公布正解:
He said he let(讓) me sleep over(過夜) at his house(家宅) last week, but I don’t recall a time when he did that. Was I drunk(喝醉的)?
他說上周有讓我在他家過夜,但我記不得他有那樣做過(我不記得有個時間點他那麼做過),我那時是喝醉了嗎? 👈 我真的不記得有發生過。
Semiconductor(半導體) stock(股票) is trending(很夯、很火) like crazy. I don’t remember a time when semiconductor demand(需求) was as high as(如同...一樣高) it is now.
半導體股現在超夯的,我不記得過去半導體需求曾有像現在一樣這麼高過。 👈 我在強調半導體需求現在的程度之高啊。


比較之後你會發現,你要靠上下文來判斷是哪一種意涵。第一種意涵其實很好懂。第二種意涵的表達邏輯,是要透過刻意講出和強調「不記得過去發生過某件事」,來凸顯「現在講的這件事很激烈,或程度很高、低、強、弱等等」。這就是英文會有的表達邏輯、手法和語感。
刻意向對方說自己不記得過往,其實是在暗示對方,當下這一刻的強烈。借用過去的「無」來凸顯和強調現在的「有」。


好了,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剛剛我列出的第二個例句,其實只是為了讓大家容易理解英文的邏輯,而故意直譯的:
Semiconductor stock is trending like crazy. I don’t remember a time when semiconductor demand was as high as it is now.
半導體股現在超夯的,我不記得過去半導體需求曾有像現在一樣這麼高過。
(☝這是直譯。很不夠優啦。)
其實那種直譯是一種不好的習慣。第一,你不覺得那中文讀起來很贅字拗口嗎?(我其實讀得很火大)。第二,你不覺得中文其實有更簡潔有力且同義的表達手法嗎?第三,你不覺得那種中文可能會造成誤解嗎?因為有些很老實的讀者,可能真的會照著你字面上的文字去解讀,誤以為你只是在強調你忘了、你不記得,或老人癡呆記憶退化了」。換句話說,那種直譯會讓人意會錯重點。
這就是我想要點出的盲點。因為我們不知道或不重視英文和中文之間在表達邏輯上的差異,所以我們很老實地照字面直譯出來,讀者也可能很老實地被我們誤導了。
在修改或優化那句中文之前,我們必須先想清楚,英文要強調的重點到底是什麼?是強調「忘記了、記不起來」,還是要強調「發生的事情很強烈」。很顯然是後者對吧。
搞清楚重點後,我建議可以用以下更通順的中文來表達:
半導體股現在超夯的,(過去)半導體需求從未(像現在)這麼高過。
你不覺得這樣既通順又秒懂嗎?換句話說,你根本不需要刻意把「我不記得(I don’t recall)」表達出來,因為那會干擾中文的理解,那是翻譯理論中所謂的「雜訊」,它會喧賓奪主,搶奪你原本想要強調的重點。對讀者而言,時間是金錢,冗長瑣碎又不好讀的句子會造成讀者的困擾,如果又誤導的話,完全是適得其反。

最後再列出兩個例句給大家看看怎麼應用第二個意涵:
Black(黑人) lives(生命) matter(重要). I don‘t remember a time when so many people expressed(表達) support(支持) like(就像) they do now.
黑人的命也是命。過去從未有這麼多人像現在一樣對黑人表達支持。
I don't recall a time when the importance(重要性) of community(社區) has ever(曾經) been highlighted(凸顯、高亮) as starkly(明顯地) as now.
社區的重要性從未像現在一樣這麼獲得凸顯。
我一直強調「字不可貌相」,學外語先掌握住語感和表達邏輯,就不會被再字面騙走囉。
編寫外語教學文章耗時費力,如果有幫助你拓展外文視野,如果你喜歡我作品,懇請訂閱並追蹤我的「擊破你的怪怪英日文」專題!所有生活好用的英日文都完整收錄在此專題中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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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e and go是來了又走,a long way是一條漫長的路。昨天介紹過「經過一條漫長的路走了過來(come a long way)」,現在又有一句「走上一條長長的路(go a long way)」,這兩句英文的語感哪裡不同呢?
我們的大腦面對英文這種外文,容易跳過(分辨不出)細微的語感差異,只把出現在眼前的單字抓來恣意拼湊出自己想像的意思。我不信沒人會看得頭昏眼花或誤以為這三句意思都一樣。事實上有很多廠商對外國人溝通時都誤用了。合約商談這種事有時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的差距。
中文的講話邏輯有時跟英文相反,「天空就是極限」在中文的意思是最高只到天空,聽起來好像有最大限度,但在英文意思卻是反過來的。日文的天花板正巧也有很類似的比喻。語言就是這麼奇妙,來看看美國人和日本人表達上的微妙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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