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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死產是遺棄屍體罪?越南籍技能實習生在日本「孤立生產」被判有罪

去年(2020)11月15日,一名以技能實習生身份來到日本工作的越南女性黎氏垂玲(Lê Thị Thùy Linh/レー・ティ・トゥイ・リン,音譯),在宿舍中產下一對雙胞胎,雙胞胎一出生時已無生命現象。剛生完孩子的Lê Thị Thùy Linh將孩子擺在自己身邊,累癱的她在宿舍裡休息了一晚。隔天一早被人發現她在宿舍裡生下孩子後,並未立即將孩子埋葬,遭檢方以違反《刑法》第 190條的「遺棄屍體罪(死体遺棄罪)」起訴。
本月 20號,熊本縣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法官做出有罪判決,Lê Thị Thùy Linh因遺體遺棄罪遭判懲役 8個月,緩刑 3年。
對此,聲援團體擔心,此一判決結果恐造成未來在日本,所有在沒有醫療人員協助下,一個人生下孩子並死產的孕婦,都有可能會以遺體遺棄罪遭判刑。因為和Lê Thị Thùy Linh事件的同一時間,在東京有一名日本女性也和Lê Thị Thùy Linh一樣,一個人在家孩子死產後,被以遺體遺棄罪移送法辦,但最後是不起訴處份。Lê Thị Thùy Linh成了被判刑的首例後,未來檢調就能以此裁罰更多孤立無援在家生產的孕婦。

擔心一被發現懷孕就會被遣返的技能實習生

時間回到 2018年8月。
Lê Thị Thùy Linh在 19歲的時候以技能實習生的身份,從越南南部飛到日本熊本縣南部芦北町的一家橘子園工作。技能實習生多半在來日本前,會需要先給仲介一筆仲介費,Lê Thị Thùy Linh也是如此。Lê Thị Thùy Linh在來日本前先借了約 150萬日圓當作仲介費,在日本工作的時間再慢慢把多賺到的錢一點一點還回去。

剛還完仲介費,就發現自己懷孕

Lê Thị Thùy Linh一個月可以賺到 15萬日圓,每個月可以寄 12–13萬日圓回越南。Lê Thị Thùy Linh就這樣每天工作(一週工作 7天),在日本待了 1年半左右,才好不容易把預借的錢還清。Lê Thị Thùy Linh還清預借的錢之後,就改成一週工作 6天,給自己放一天的假。
技能實習生多半一簽是 1+2年,最多可以再延長 2年。也就是說,技能實習生為期 3年的工作時間內,前半期都在還預借的仲介費,後半期才能賺多少存多少。Lê Thị Thùy Linh就是在好不容易還清預借仲介費的 2020年5月,發現自己懷孕了。
Lê Thị Thùy Linh的另一半是同在日本工作的越南人,兩個人都是以技能實習生的身份來到日本,但分屬不同的職場。

誤以為懷孕就要離職

Lê Thị Thùy Linh在來日本工作之前,就時常聽到大家在說「如果在日本懷孕的話,就會被趕回母國」。所以Lê Thị Thùy Linh發現自己懷孕時,根本不敢讓雇主、監理團體(相當於在日本期間的仲介公司,技能實習生在日本生活期間,監理團體必須要負起照顧旗下技能實習生的責任)、在同一個農場工作的技能實習生或日本人同事們知道。Lê Thị Thùy Linh甚至也沒有和在越南的家人,或肚子裡的孩子的爸知道,自己懷孕的事。
事實上,技能實習生也適用日本的《勞動基準法(労働基準法)》,技能實習生懷孕的話可以申請待產假和育嬰假,雇主也不得因勞工懷孕,就將之開除。但實際上,就算雇主或監理團體不是以懷孕為由,還是可以找到其他藉口,想辦法把技能實習生趕回國。
以Lê Thị Thùy Linh的情況來說,Lê Thị Thùy Linh的監理團體沒有盡到告知技能實習生個人權益(在日本工作期間,不會因為懷孕就被趕出境)的責任,Lê Thị Thùy Linh的監理團體也沒有盡到照顧旗下技能實習生的責任,沒有提前發現Lê Thị Thùy Linh懷孕一事。Lê Thị Thùy Linh的監理團體知道Lê Thị Thùy Linh懷孕一事,已經是很後期的事情了。

和職場唯一的越南人姊姊分離

2020年11月,Lê Thị Thùy Linh肚子裡的寶寶已經 8個月大了。
Lê Thị Thùy Linh工作的橘子園裡面,原本還有一個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這位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會說一點日文,所以Lê Thị Thùy Linh在橘子園工作期間,受到這個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很多幫忙。基本上Lê Thị Thùy Linh需要和日本人溝通時,多半是拜託這個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幫忙口譯。
然而,這個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的工作簽到 2020年11月到期,這個越南人姊姊雖然繼續留在日本工作,但轉換簽證和職場的關係,已經不在橘子園工作了。

劇情直轉急下的關鍵一週

11月正好是橘子園農忙的時候,Lê Thị Thùy Linh心想,距離生產應該還有一小段時間,所以應該可以再工作一陣子,等採收完橘子之後再和大家坦誠自己懷孕的事實,算準自己到時候會被遣返回越南,就能順便在越南生孩子。
但事情並沒有Lê Thị Thùy Linh想得這麼順利。當時她完全沒有預料到孩子再幾天後就會死產,也沒有辦法預料到自己將會因此坐牢。

死產前兩天:和監理團體否認懷孕

11月13日星期五,死產前 2天,Lê Thị Thùy Linh的監理團體來橘子園找Lê Thị Thùy Linh。橘子園的人之前就有稍微注意到Lê Thị Thùy Linh好像懷孕了,但是Lê Thị Thùy Linh一直否認。這次監理團體的人來橘子園找Lê Thị Thùy Linh,就是和要Lê Thị Thùy Linh談懷孕的事。
監理團體的職員和Lê Thị Thùy Linh說:「妳還年輕,現在就懷孕的話事情會很麻煩,請不要這樣」聽到監理團體的職員這樣說,Lê Thị Thùy Linh覺得自己如果坦承懷孕,有可能會被罵,所以依舊沒有講出自己懷孕的事實。

死產前一天:早上上了半天班

11月14日星期六,死產前 1天。Lê Thị Thùy Linh一早起來腳就很痛,很想請假休息,但因為是農忙期,所以硬是上了半天班。傍晚回到只有一人的宿舍後,腹部一直感到劇烈疼痛,也覺得肚子裡的寶寶好像沒在動了。Lê Thị Thùy Linh一整個晚上都因為腹部劇痛,無法好好休息。

死產當天

11月15日星期天,Lê Thị Thùy Linh在上午生下了雙胞胎。兩個寶寶一出生都沒有任何生命跡象,Lê Thị Thùy Linh也因為耗盡體力、出血過多,根本動彈不得。
Lê Thị Thùy Linh用她僅有的力氣,拿了一個空的箱子,在箱子底部鋪上白色毛巾,把兩個寶寶放在箱子裡之後,再蓋上一條藍綠色毛巾。Lê Thị Thùy Linh在毛巾上面還放了一張紙,上面寫著兩個寶寶的名字和祝褔的話。最後將這個箱子放到矮櫃上,一個人躺在房間裡休息。
農曆 2020年10月1日(西元是 11月15日)
Tô Lê Mạnh Khôi(長男的名字)
Tô Lê Mạnh Cường(次男的名字)
媽媽我對不起你們
南無阿彌陀佛
希望你們 2個都可以無苦無憂
下午 3點左右,橘子園的老闆到Lê Thị Thùy Linh家的庭園,從庭園裡對著屋內的Lê Thị Thùy Linh說:「明天早上 10點帶妳去醫院」。Lê Thị Thùy Linh回應道:「不用去醫院也沒關係」。橘子園的老闆沒有進到Lê Thị Thùy Linh家裡,也沒有注意到Lê Thị Thùy Linh剛小產完。

死產後一天:送醫後被發現剛小產完

11月16日星期一,橘子園老闆真的早上 10點再度出現在Lê Thị Thùy Linh的庭園裡,但這次還有監理團體的職員。橘子園老闆和監理團體的職員將Lê Thị Thùy Linh帶去醫院,過程中並沒有發現Lê Thị Thùy Linh小產,也沒有注意到Lê Thị Thùy Linh家裡的寶寶。是一直到Lê Thị Thùy Linh在醫院做檢查時,醫生發現她剛生產完,才讓整件事情東窗事發。
起初,Lê Thị Thùy Linh被醫生問到時腦筋一片空白,第一時間先否認自己生了孩子。直到醫師威脅說要通報警察時,Lê Thị Thùy Linh才終於坦白孩子死產,但醫院方面也因此通報警方。

死產後第四天:被媒體當作遺棄屍體的嫌犯大篇幅報導

11月19日星期四,Lê Thị Thùy Linh終於出院,但同時遭到在醫院外待命的警方以遺體遺棄罪嫌犯的罪名,扭送警局。Lê Thị Thùy Linh先被送到八代警察署做筆錄,中午左右搭著警車被載回住處做現場調查。
Lê Thị Thùy Linh從警局到住處再回到警局的沿途,都有大批媒體跟在警車後面。當天,Lê Thị Thùy Linh坐上警車的畫面,伴隨著她的本名及斗大的「遺棄屍體的嫌犯」文字,在日本全國和越南被大篇幅報導。

七個月後才終於再度見到寶寶

至於Lê Thị Thùy Linh的雙胞胎遺體,則是在Lê Thị Thùy Linh出院前一天,先被警方送到芦北警察署。Lê Thị Thùy Linh的雙胞胎遺體就這樣在警察局躺了 7個月左右,她在這期間完全沒有辦法見到寶寶一面。
根據後來的死亡診斷書,這對雙胞胎兩個人身高都是 41.5公分,一個 1,648公克,一個 1,526公克,研判是在懷孕第 8–9個月早產,屬於自然死產。

以遺棄屍體嫌犯遭逮捕之後⋯⋯

起初,Lê Thị Thùy Linh希望能早點獲釋,就可以早點回到橘子園繼續工作。但不知道爲什麼,警方突然在 12月說要延長Lê Thị Thùy Linh的拘留時間到 12月10日。
對此,熊本縣的外國人支援團體コムスタカ(Kumustaka)和天主教徒們發起連署,希望能檢方能不起訴並儘早釋放Lê Thị Thùy Linh。他們在 5天內就收到 606人連署,多半都是熊本縣民。コムスタカ等團體在 12月7日將連署書以及律師寫的請願書一併送給檢方。沒想到,Lê Thị Thùy Linh還是在 12月10日遭熊本地檢署以遺棄屍體罪起訴。
コムスタカ(Kumustaka):

コムスタカ(Kumustaka)是以熊本縣天主教手取教會為據點的,協助來日工作的外國人生活支援、勞資糾紛的NPO團體。1985年成立之初,申訴的受害者多半是菲律賓籍婦女,才以菲律賓他加祿語的「你好嗎(Kumusta ka)」作為團體名稱。隨著國際婚姻或來日求學的留學生與技能實習生年年增多,現在コムスタカ的服務對象已經擴大到所有外國籍。

コムスタカ(Kumustaka)網站:http://www.kumustaka.org/index.html

想要獲釋,就要有人擔保

起訴後隔天(12/11),コムスタカ的成員和Lê Thị Thùy Linh會面。Lê Thị Thùy Linh得知自己被起訴感到很訝異,當時的她依舊只希望能早日獲釋,繼續在橘子園工作。
但事情完全超乎Lê Thị Thùy Linh想像。如果Lê Thị Thùy Linh想要保釋,她會需要保證金和擔保人。錢的部分コムスタカ已經決定要幫她募款了,問題出在擔保人。

意外得知橘子園工作丟了

一開始,コムスタカ想找Lê Thị Thùy Linh工作的橘子園幫忙。沒想到,橘子園因為這一連串的新聞報導感到疲憊,已經決定要開除Lê Thị Thùy Linh,也不願替Lê Thị Thùy Linh擔保。
沒有橘子園幫忙,Lê Thị Thùy Linh在日本的負責人就是理應負責照顧她的監理團體。但Lê Thị Thùy Linh和監理團體處不來,Lê Thị Thùy Linh不論如何就是想藉這個機會換掉監理團體,並直指今天會發生這一連串事情,就是因為監理團體一直以來都沒有站在Lê Thị Thùy Linh這裡,所以她死都不願和監理團體坦白自己懷孕的事實。

橘子園越南人姊姊居中牽線幫忙

所幸,コムスタカ等支援團體替Lê Thị Thùy Linh找到了新的監理團體及技能實習場所。Lê Thị Thùy Linh的代理律師松野信夫在今年 1月18日替Lê Thị Thùy Linh申請保釋,コムスタカ也幫Lê Thị Thùy Linh募到 200萬日圓的保釋金,Lê Thị Thùy Linh順利在 1月20日獲得保釋。
Lê Thị Thùy Linh能夠這麼順利在第一時間就有コムスタカ和熟悉技能實習生制度的松野信夫律師等人前來協助,其實是之前一起在橘子園工作的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居中聯繫熟識的日本人友人,才能支援團體在第一時間和Lê Thị Thùy Linh取得聯繫。今天如果沒有那位越南技能實習生姊姊,沒有那位日本友人的幫忙,沒有コムスタカ和熟悉技能實習生制度的松野信夫律師,Lê Thị Thùy Linh的處境可能更加危險。

獲得保釋之後轉換訴訟爭點,改主張無罪

對於Lê Thị Thùy Linh來說,整起事件最令她不解的是「自己到底哪裡犯罪了」?Lê Thị Thùy Linh所做的事情只有在自己的房間裡面小產,自己一個人生下一對雙胞胎,但雙胞胎一出生就沒有生命跡象,和死去的雙胞胎共處一室,如此而已。

有沒有「遺棄屍體」,雙邊視角不同

但在警方和檢方眼中,Lê Thị Thùy Linh沒有馬上處理雙胞胎的後事,把雙胞胎的屍體「遺棄」在房間裡,這已觸犯遺棄屍體罪。
從Lê Thị Thùy Linh的角度來看,她並沒有要「遺棄」雙胞胎屍體的意思,她甚至在第一時間還簡單地用條毛巾蓋住雙胞胎的身子,並附上一張祈求他們一路好走的紙條。Lê Thị Thùy Linh唯一的過失,大概只有沒有據實以告自己懷孕、小產的事實,但是她為什麼「必須要」告知職場這些個人私事呢?
Lê Thị Thùy Linh擔心,未來如果又有像她一樣遭遇的技能實習生,只因為懷孕死產就被告遺棄屍體罪,這實在太荒謬了。所以和律師討論後,決定改主張自己無罪。對於了解整個事情始末的人來說,應該都會和Lê Thị Thùy Linh一樣滿頭霧水,心想:「她到底做錯什麼,她哪裡犯罪了」?

保釋替Lê Thị Thùy Linh開了一扇窗

Lê Thị Thùy Linh今天能夠轉換立場,改主張無罪,和Lê Thị Thùy Linh獲得保釋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今天Lê Thị Thùy Linh沒有獲得保釋,人還在警察局裡的話,Lê Thị Thùy Linh的律師是不敢幫她主張無罪的。因為這麼做勢必會延長拘留時間,如果Lê Thị Thùy Linh還想要繼續「技能實習」的話,她能留在日本的時間只剩不到 1年半,可能等到她離開警局時,「技能實習」就 3年期滿必須歸國了。
Lê Thị Thùy Linh獲得保釋之後,審判還是會繼續進行,如果最後被判懲役 1年以上有罪,就算獲得緩刑的機會,按照日本《出入國管理法》第 5條,Lê Thị Thùy Linh「技能實習」期滿出境後,永遠不能再入境日本。

訴訟爭點:「遺棄」與喪祭義務

本案最大的爭點有 3:
  1. Lê Thị Thùy Linh的行為是否真的觸犯了日本《刑法》190條的遺棄屍體罪?
  2. Lê Thị Thùy Linh是「故意」遺棄(剛出生就死產的新生兒)屍體嗎?
  3. Lê Thị Thùy Linh當下是否能盡到喪祭義務

Lê Thị Thùy Linh真的有遺棄屍體嗎?

根據日本《刑法》第 190條,如果損壞或遺棄屍體、遺骨或置於棺材內的物品,可罰處 3年以下懲役。
刑法第190条:死体、遺骨、遺髪又は棺に納めてある物を損壊し、遺棄し、又は領得した者は三年以下の懲役に処する。
看完上述Lê Thị Thùy Linh的故事,可能一時間難以了解她到底做了什麼,怎麼會觸法?原因在於,檢察官的訴狀或是警方透露給媒體的資料當中,從一開始就沒有「Lê Thị Thùy Linh死產後,用毛巾把孩子包好,並附上一張卡片」的敘事。所以從檢警或是一開始媒體報導的角度,都是Lê Thị Thùy Linh死產後把雙胞胎遺體留在房間裡,自行離去(但她其實是被橘子園老闆和監理團體帶去醫院做檢查),未審先判Lê Thị Thùy Linh就是罪人。

不作為也是處罰對象

雖然Lê Thị Thùy Linh的故事乍聽之下並沒有真的「遺棄」屍體,不過因為《刑法》除了追究實際做了什麼之外,知道卻「什麼都沒做(不作為)」也可能會成為處罰的對象。所以這次檢方的立場就是,Lê Thị Thùy Linh將雙胞胎的屍體「放置」在現場,這就算是遺棄屍體。
一般而言,典型的屍體遺棄罪是犯人殺害死者後,將死者的遺體搬到山裡埋葬等「移動了屍體」。不過Lê Thị Thùy Linh的情況是,她從一生完孩子後,就一直和孩子在同一個房間裡,她並沒有「移動屍體」,她也沒有把孩子屍體留在現場,一個人獨自跑掉,這是Lê Thị Thùy Linh的辯護律師主打的重點。

風土民情不同,主張這是越南土葬的「安置」屍體

Lê Thị Thùy Linh的辯護律師主張,Lê Thị Thùy Linh並沒有「遺棄屍體」,而是越南文化習慣上的「暫時安置屍體」,因為越南目前仍舊是以土葬為主。這起訴訟案就麻煩在,檢警和當事人之間爭論的點,不是Lê Thị Thùy Linh有沒有真的「遺棄屍體」,而是Lê Thị Thùy Linh有沒有盡到喪祭義務。
從一審判決結果來看,法官認為就算被告Lê Thị Thùy Linh有想要埋葬雙胞胎的意思,但因為Lê Thị Thùy Linh向周圍的人隱瞞事實,這已經侵害到「國民一般的宗教感情」。

判決結果恐影響到所有婦女

Lê Thị Thùy Linh辯護團的石黒大貴律師指出,這起案子從罪刑法定的角度來看,就有很大的問題。到底遺棄屍體罪想要處罰的對象為何?如果要避免觸法,當事人必須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才不會觸犯遺棄屍體罪?
Lê Thị Thùy Linh的判決結果,並不會只影響到Lê Thị Thùy Linh一個人。如果今天Lê Thị Thùy Linh被判有罪,以後所有一個人生產還死產的婦女,不分國籍,只要在日本都有可能觸犯遺棄屍體罪。

失去協助孤立無援的「孤立生產」

日文當中有一個詞叫做「孤立生產(孤立出産)」,指的是孕婦在沒有外部資源的協助下,一個人孤立無援地生下孩子。
雖然「孤立生產」在狹義上,指的是孕婦在生產當下,身旁沒有醫療人員協助。但通常會面臨生產時處境孤立無援的孕婦,多半是在懷孕期間就失去外部支持網路,當事人因為各種因素,不敢和其他人坦承自己懷孕的事實,甚是沒有去產檢,導致當事人身邊沒有人可以幫忙她,沒有外部的社會資源介入,才會導致當事人在生產過程中,面臨孤立無援的狀態。
因此在日文的語境裡面,一般在談論「孤立生產」的問題時,談論的並不是狹義「生產時的狀態」,而是在討論要如何提早發現、提早協助這些需要社會支持的孕婦。

熊本縣慈惠病院

這次Lê Thị Thùy Linh的案子,就有特別找剛好都在熊本縣的慈惠病院院長蓮田健寫意見書。
蓮田健指出,「孤立生產」對於孕婦來說一定比一般在醫院生產的孕婦更身心俱疲,Lê Thị Thùy Linh生完孩子後還可以幫孩子包好,這已經很優秀了。蓮田健擔心,萬一Lê Thị Thùy Linh一案被判有罪,社會上流傳著「孤立生產死產的話,就會有罪」的消息,會導致未來有更多「孤立生產」的孕婦,一發現孩子死產,就會隱藏、遺棄孩子的屍體,進而誘發更多「有罪」的案例。

如果是日本人,可能不會被起訴

承前,在Lê Thị Thùy Linh事件的同一時間,有一名日本女性 12月7日在東京的自家「孤立生產」且死產後,也和Lê Thị Thùy Linh一樣,因遺體遺棄罪移送法辦。這名日本女性和Lê Thị Thùy Linh一樣,以遺體遺棄罪嫌疑犯的身份被實名報導後,受到社會撻罰。但最後,東京地檢署在 12月18日決定不起訴。
相關團體就擔心,本案是否因為Lê Thị Thùy Linh是外國人(技能實習生)的特殊性,影響到檢調和警方的判斷。

技能實習生的特殊性

根據日本政府今年 3月的答辯書,從 2017年11月到 2020年底的 3年內,日本就有 637名技能實習生因為懷孕、生產等理由,必須要提前結束「技能實習」。這還是日本政府有掌握到的資料,可以預期實際上在「技能實習」期間懷孕的技能實習生人數,一定比這個數字還高。
問題在於,這套以「技能實習」為名,實則為外籍移工的制度,從來都沒有想定「技能實習生有可能會懷孕」一事。

法律上不能因懷孕開除員工

所以就算法務省、出入國管理省、厚生勞動省與外國人技能實習機構在 2019年3月聯名發函給技能實習生的雇主及監理團體,強調「技能實習生」適用日本相關的勞動法律,《雇用の分野における男女の均等な機会及び待遇の確保等に関する法律》第 9條規定不能因結婚、懷孕、生產等理由給予差別待遇,另依據《外国人の技能実習の適正な実施及び技能実習生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第 48條第 2項,不能限制技能實習生的私領域,技能實習制度從頭到尾都「沒有想到技能實習生有可能會懷孕」,就算技能實習生在日本工作期間懷孕生子,生下來的孩子也沒有可以留在日本的簽證資格。
此外,就算技能實習生在日本期間,監理團體或企業必須要負起照顧旗下技能實習生的相關責任,但根據法務省的解釋,技能實習生在日本懷孕、生產的費用,不算在監理團體或企業身上,亦即要技能實習生自行負責。

除非一到日本就懷孕,自願請辭比較划算

就算技能實習生遇到很好的雇主,願意協助她生孩子,產假工資只有標準工資的 3分之2,技能實習生的薪水又比較低(註:特定技能實習生的工資才比照日本人辦理,技能實習生的話薪水會比日本人的最低薪資還低),扣掉健保費、房租等根本不夠生活,再加上技能實習生一期是 3年,等到發現懷孕、生完小孩再請育嬰假,算下來根本沒剩幾天可以工作。除非是一來到日本就發現懷孕,才有機會請完產假和育嬰假之後,再回到職場。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監理團體或是職場的上司,把這些細節算給當事人聽,大家多半都會選擇提前結束「技能實習」,直接回國還比較實在。表面上看起來是當事人自願辭職,但實際上是監理團體或雇主在逃避責任。從監理團體或雇主的角度來看,反正技能實習生本來就是 3年或 5年期滿,就必須回國。少了一個技能實習生,再找一個就好。

將上訴二審

面對一審判決有罪,Lê Thị Thùy Linh表示將上述二審,希望能逆轉無罪。從旁協助Lê Thị Thùy Linh訴訟的外國人技能實習生問題律師聯絡會則表示,這次的訴訟是將被害人當作加害人懲罰,無視技能實習生一旦懷孕就有可能被迫出境的處境,更將「孤立生產」的女性都當作罪人,令人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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