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二領營講荒野的選擇時,曾經提到一個真實故事,在我當理事長時,好幾次開理監事會時,被邀請來的企業顧問質疑(荒野頭幾屆的監事,有部分名額邀請各領域社會賢達,有點像現在企業裡的獨立董事的作用):「看不懂荒野的核心目標是什麼?似乎什麼都做,項目太分散,外界會搞不清楚荒野究竟想做什麼?」
接著這位監事就舉了一個很生動的比喻:「假如荒野想賣牛肉麵,就專心地賣牛肉麵,其他的麵都不要賣,讓社會上的人只要想吃牛肉麵,就想到荒野,不要像現在這樣,既賣牛肉麵,又賣排骨麵,無法讓人有鮮明的印象。」
我忘了當時在會議上我是麼回覆這位監事的質疑,不過或者他看我們沒把荒野搞倒,甚至一天天蒸蒸日上,不斷發展,經幾次會議的連續質疑,看我沒有檢討改正的意思,後來就不再問了。
這次在領航員研習時提到這段故事,不過限於講演時間,也沒有充分地說明我的想法,晚上開輔導員工作會議前,與副理事長柯典一錯身而過時,典一消遣我:「搞不好到現在那位老夥伴還是會繼續質疑你,要賣牛肉麵就專心地賣牛肉麵,不要想東想西的。」
的確,口頭解釋,通常容易疏漏,論點不清晰也不周密,回家後想想,覺得應該用文字說明,就以三個方向(分三天三篇文章來「騷擾」大家)。
企管理論跟流行服飾一樣,不同時代會流行不同的理論,在二十多年前,強調專注與核心能力的企業經營理論當紅,或許當時還沒有太多大企業以多角化經營形成今日的新典範。
專注的典範比如今天的「隱形冠軍」把某項產品或技能做到最好,也類似日本「一生懸命」的「職人精神」。在「資源」有限時,強調「核心能力」是聰明的,甚至是不得不然的選擇。
但是在三十多年前,我已感受到時代變化已逐漸加快,「典範轉移」這個名詞出現了,我也深刻體會到,再強再厲害的技能或產品也無法長久依賴,因為只要出現新的產品,有新的遊戲規則,我們原有的優勢一夕之間就會消失。直至我的父執輩時,人一生的職涯中,頂多只會碰上一次或二次的「典範轉移」,但是現在三年二年就會有天翻地覆的改變,產品的生命週期也愈來愈短。
對於企業來說,多角化經營投資新事業要耗費有限的資源(資源永遠是有限的),但是對於像荒野保護協會這樣以志工為主體的公益團體來說,人力資源是無限的,愈是多角化,就愈能吸引具有不同興趣與專長的人投入生態保育的行動,就現實面來說,因為我們是志工管理志工,志工服務志工,幾乎沒有成本,所以愈多的志工,能夠帶給荒野更多的會費與收入,以及最重要的社會影響力。
同時,這些多角化的環境行動並不會模糊荒野的目標,就以荒野最核心的宗旨──保護自然棲地而言,荒野目前的十三個工作委員會所展開的不同行動,絕對都直接或間接跟棲地守護有關,而且如同「蝴蝶效應」,終究我們會發現,每一個似乎微不足道的努力都將是那關鍵而不可或缺的一環。
結論,以企管角度來看,荒野的多角化絕對是優勢,能讓我們在變化莫測的時代中擁有「韌性」,無論典範如何轉移,我們眾多持續在發展的工作小組,總會有一些是足以因應的。
再加上志工的屬性是自由的,不像企業可以強制把資源投入在某個領域,唯有讓志工做自己想做或喜歡做的事情,他才會留在團體裡,也才會繼續繳年費,讓組織得以存活,以這個現實的角度來說,多角化正是讓荒野得以持續發展的原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