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才能蓋房子,土地是建築的最基本原料,就像做麵包需要麵粉一樣。
很多都更改建失敗的原因,被指向是地主的貪婪,對一個從業人員來說,爭取更好的條件是人的天性,不能單純用貪婪兩字,來推託打殺整合失敗的責任,也許只是因為社會太黑暗,所以害得地主只有不停的要要到你想逃。
正確的認知帶來好的結果,用麵粉與麵包來譬喻都更改建,也許地主比較容易能與建方達成共識。
改建的時候,土地才是麵粉,撇開都更危老獎勵與原容大於法容的狀況,房子基本上沒什麼用處。
一斤麵粉(一坪土地),加入酵母(免計容積)、鹽巴(獎勵容積)、水(容積移轉),用心揉一揉,我們就得到了一個麵團。用這個麵團,我們可以做吐司、法國長棍、做各種麵包,吐司矮矮胖胖、鬆鬆軟軟,可口極了,您別看它矮,它每一片都比巴掌大啊;法國長棍外脆裡嫩、麥香濃郁,那長度還真能當棍子用,可一刀橫切,它就是細啊。用天然的酵母、最佳的發酵時間、最好的手藝把麵粉做成麵包,不管做成什麼形狀,什麼長度(或者說高度),再怎麼用盡天賦異稟,但它的本質就是一斤麵粉,這麵包最大就只能那麼大,它沒辦法像吹氣球一樣,只要吹氣就會變大,更何況吹過頭也是會爆的。
簡單來說,在容積率以及建築相關法規的限制下,人力有時盡,每一坪土地能興建多少面積的房子,存在一個極限值,你說蓋高一點,也只是把那一斤的麵團搓成法國長棍而已,吃一斤吐司跟吃一斤長棍,我相信,口感不同,但吃進去的麵粉應該是一樣。
社會並沒有那麼黑暗,天道终有定,在台灣有還算完善的法令,可以保障一斤的麵粉充分發揮一斤的價值,只要建商不欺瞞,地主少疑猜,好好地拌揉發酵,土地將回報以安全舒適的美味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