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年七十歲,我卻喚她大姊。我因為水中毒而送急診,接著轉加護病房,又至精神科病房繼續後續治療。住院期間,有兩個禮拜媽媽有事走不開,分身乏術,於是請了一天工作十二個鐘頭的看護照顧我。
起初我身子很虛弱,幾乎凡事都需要人幫忙,她餵我吃飯,幫我把屎把尿:定時幫我倒尿、在我大便失禁時幫我善後。我們和她分享水果和媽媽自製的奶酪等食品,她則和我共饗她自製的珍珠牛奶。
大姊精明幹練,同時也有惻隱之心。有一回病友違規向她借手機,她一時心軟答應,護理師發現了,沒收手機,還在護理站的置物櫃貼上「手機不得帶入病房」字樣。
我們之間還有許多點點滴滴,若要全部記錄下來,我想就是一萬字的篇幅也容納不下了。
寫於 201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