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雖然只大我三歲,靈命卻很成熟,因此我總稱她為XX姐。前幾天她提到她和她先生分別有什麼毛病;在別人看來這足以令人痛苦得要命,他們卻仍能因著上帝所賜的恩典,快樂地做上帝要他們做的事。
今天她在臉書上提到我,說她看到某講道節目是我翻的,她看到最後譯者是我的名字,差點哭出來。這不是她PO文的重點。她PO文的重點是要說那位女牧師的講章不是成功神學;她提到自己也有落入成功神學的可能。她說保羅三次求神挪走他的刺,神卻未垂聽這禱告;她在想,有一天她能否跟保羅一樣,因自己的毛病(膝蓋積水、膀胱炎)而誇自己的軟弱嗎?
然後她又提到我,盡說我有什麼豐功偉業。其實那不過就是軟弱罷了。我可以為了我自己一天要導尿數次自誇,雖然有人有爭議,但我也願意把精神疾病當作可以自誇的「刺」,但對於久久未能癒合的傷口,上帝啊,我真的做不到。是因為牽連到我的家人嗎?還是因為這是我跨不過的障礙?
寫於 20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