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10 良因法師 隨筆
圓通訥曰:
「昔百丈大智禪師建叢林,立規矩,欲救像季不正之弊,
曾不知像季學者,盜規矩,以破百丈之叢林。
上古之世,雖巢居穴處,人人自律,
大智之後,雖高堂廣廈,人人自廢。
故曰:安危德也,興亡數也。
苟德可將,何必叢林;苟數可憑,曷用規矩。」
《野錄》
【演蓮法師譯文】
圓通居訥和尚說:
「從前百丈山大智懷海禪師,創建叢林,訂立清規,
意在拯救像法末法時期出家人種種放逸散亂的弊病。
何曾料到後代的僧人,竟然利用前人所訂立的規矩作幌子以假公濟私,
監守自盜,反而破壞了百丈禪師所創立的叢林規範。
追溯上古時代的出家人,他們各自住在山林洞穴深處,雖沒有規矩可依,
但他們都能自我約束,不犯律儀。
自從大智禪師建立叢林以後,出家人住的是高堂廣廈,反而縱情恣意,
雖有規矩而沒有人肯遵守。
這樣說來,一個人能否安心向道或自甘墮落,全看這個人的德行如何?
而世事的興替存亡,卻只能說是定數。
因此,倘若能夠持守道德,即使住在深山窮穀渺無人煙之處,
一樣可以修行,不一定非得住叢林不可。果能深達理數,
懂得因果法則,不用規矩也能自覺守法。」
良因贊曰:
德玉禪師說:
「果人肯真實操持德行,就是塚間樹下,也可修行,何必叢林?
果人肯通明理數,獵網火隊,亦可行道,何用規矩?」
有為法往往一利就有一弊,
縱然依百丈禪師所立之規矩,倘若後世不才,依舊是弊端叢生。
唯有從修道德(行)、明理數(解)下手,
以德化育,如風行草偃,建叢林、立規矩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