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跑步,喜歡一個人的孤獨,更享受一個人的孤單。
我跑的不快,只是喜歡當下的自己,聽著自己的呼吸,感受那個節奏。
我不穿跑鞋,我是個赤腳跑步者,在跑步過程中,頃聽著人生。
卻還未提過自己為何跑步?很簡單的理由,就是減肥。
那時候,因為結婚,希望結婚時可以帥勁的穿起合身西裝。
那時候,因為年輕,覺得跑步時可以展現風的速度~可是,因為體態豐滿,跑起來只有不斷的落後........
每每看著那不斷從我旁邊超越的跑者,心裡就升起了不認輸的心,讓我的跑步捨棄減肥的原因而踏上比較的理由。
慢慢的,隨著體重減輕,也仗著年輕氣盛,慢慢趕上也在操場慢跑的跑友了。
「呵呵,今天我趕過了蠻多的人,很舒坦~」回到家,我總是這樣跟老婆說。
跑步,為了好勝,為了證明,是我的另種成就,對年輕時的我而言~
某天,確定自己糖尿病後...............
跑步的理由,又慢慢轉變,在我不知不覺中,一個星期兩到三天的運動週期太少,流汗的新陳代謝可以穩定自己的血糖值,所以拉長了一周跑步天數到五到六天。
就這樣,十幾年後。
老婆某晚跟我去跑步,看見跑友刷過我:「你不拚了嗎?」
「我拚啊,一個月兩百公里的跑量,很拚啊~一天平均要跑七公里耶。」
原來,比較還是在,只是對象變成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