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做夢夢醒,在夢裡有個
結論,我滿容易不記得整體的夢境,但我會記得統整後的領悟,就像是夢境帶我走一遍我曾經歷過的人生,然後,有一個結語這樣。
上日文的時候,老師說ため的中文寫法是為,而這個ため表達兩種意思,一種是原因,另一種則是目的。並提到ため使用在形容詞的時候,是表達原因的意思,而之所以能表示原因,很有可能是過去已經發生的事情,所以使用的是過去式,而另一種則是使用在目的,有為了..什麼的意思,而目的則是尚未發生的事,可能是未來,也可能是非過去式。
光是一個日文的名詞就可以表達時間軸線,讓我也想起我之前覺得人的價值觀是分時間軸的,也就是往未來以及非過去看的人,以及往過去看的人。
是往未來以及非過去看的人在從事事情的時候會看為了...什麼目的。
而往過去看的人在從事事情的時候會看什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