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說,如果依照業果輪迴,那麼受人欺負是自食惡果嗎?當然以佛法簡略來說分近取因與俱生緣,不能掌控近取因,但能掌控俱生緣,就像雖然已生成種子,但不給陽光、空氣、水就不會發芽,而懺悔能否燒毀種子又是另一議題,總之,佛法不是宿命論,純粹宿命論則人沒有自由意識可言,成佛與否如果是決定的,那也不必修行了,而人究竟有沒有自由意識又是另一個議題。
這裡想談的是修心的運作模式與目的,《馬太福音》寫道:「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利器之輪》寫道:「當我們沮喪、絕望、痛苦時,是利器之輪回轉到我們身上,惡作還得自受。」,以我的觀點是:修心是建立一套看世界的觀點,以達成修行的目的,不論這觀點是否合理。
借PAC模型談起,理性的討論是非對錯、倫理道德是在成人對成人的情況下,但心態則不一定會在成人對成人的情況,舉例而言,當副駕對主駕駛說:「前面紅燈!」,主駕有可能回:
- 「我看到了,謝謝。」
- 「我又不是沒長眼睛。」
- 嘴上說「我看到了,謝謝。」,心裡想「我又不是沒長眼睛。」
雖然例子舉的不夠好,但第3點對修心而言是關鍵,我認為修心是餵給頭腦一個理由,跳過普世價值觀,進而維持心的平靜,以維持修行。舉例而言,當想到:「我為什麼這麼倒楣?」
- 以普世價值觀而言,就會分析各種得失利弊,鑽牛角尖,自怨自艾。
- 以修心的原理而言,「因為業力」、「因為神佛考驗」、「因為量子力學」、「因為運氣用光了」...
當相信給出的理由,心情就會平靜,而以平靜的心情,再來處理普世價值觀的分析。就如佛法認為有敵人想傷害我,我可以抵抗,但對敵人仍然是慈悲的,「因為他被煩惱所驅使才會如此」。也就是用慈悲來修心,用智慧來處理事件,而心的平靜是首要任務。
其實修心有點像建立自己的世界觀,然後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安心修行,並依世界觀給外界發生的事件一個理由讓心不受影響,有一種方式是貶低自己成小孩角色,另一種是提高自己成父母角色,例如:眾生都是菩薩示現來幫助我這個凡夫(視自己為小孩角色),或仇敵被煩惱所驅使好可憐(視自己為父母角色),雖然修心的方法看似存在某種衝突,但因為那只是達成修行目的的方便途徑,雖然可能跟觀的內涵有所牴觸,但它能維持日常生活中止的品質。
當然此方法也是有其需留意的弊端:
- 修心是修自己的,不是修別人的,自我容易以此世界觀指責別人,例如:我是為你好、以神之名的宗教戰爭等。
- 內在世界觀外溢,容易被視為迷信、怪人,有時甚至需重新學習普世價值觀,例如被老闆罵時,要學習演出受害者的角色。
- 需知道此世界觀是暫時的,當能走路時拐杖反而會成阻礙,能瞭解則不需相信。
總而言之,想在普世價值觀下修行,內在世界觀與外在普世價值觀兩個層面的分寸拿捏與並行是必要的,有時像在演戲,事實上也確實是如此,一個演員知道他與角色是分開的,但在舞台上他也知道要演出角色,就像一般人就算心裡想,也不會在被老闆罵時,跟老闆說「因為事事無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