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從大包包裡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大袋東西,裡面裝的全是她最近完工的飾品,有手機吊飾、戒指、項鍊,其中有個手機吊飾上面刻著「Rose」字樣,是要送給我的小禮物。
我很驚訝,因為我認為以大二金工組的學生來說,Mia的作品算是很有水準,搞不好程度已凌駕同儕之上,視覺風格鮮明、創意突破陳規,造型玲瓏新意且撞色大膽,每件看來都像是耀目藝術品。
我:「這些都好精緻可愛喔,完全是會出現在裝苑跟SPUR上面的編輯推薦內容裡,可以直接拿去賣了吧」
Darren:「拜託,這又不是名牌,誰會買?」
我:「消費行為不看重品牌光環的文青啊,Mia,妳直接拿去創意市集擺攤賣賣看,只要有收入就可以拿更多錢去購買品質更好的材料來創作練習,這樣不是很好嗎?」
Mia:「不太好吧!!我的東西還不夠成熟,怕客人當面嫌誒」
我:「就算是享負盛名的TIFFANY,這種歷史超過百年的珠寶品牌,他們家的經典款項鍊也是會有人嫌,世界上不存在人見人愛的商品跟設計師。你就先把作品分享在網路上試水溫,如果能做到被完全不認識你的人誇獎,就表示風格被認同,順便一邊紀錄創作過程啊!」
Mia:「那要怎麼弄??」
我:「跟我一樣寫Blog啊,我現在有讀者了耶!!!只是他們不知道我長怎樣,還以為我是Gay,哈哈哈」
Mia:「你哪時候寫的啊,我怎麼不知道,那你都寫什麼???」
我:「不是什麼正經的東西,我只寫下午茶食記跟男友的事情,但大家都說很好笑!反正Blog又不用錢,你快點弄啦,先把作品拍成漂亮的照片,然後再放上去,記得要寫出創作理念、幫作品都取好名字。」
Mia覺得我的建議似乎可行,允諾我要回家試試看,就在她去洗手間的時候,Darren插播的歌來了,他對著MV指指點點說:
「這男生就是Mia現在暗戀的體育系學弟,這麼帥,怎麼可能會有機會,一看就一很花!」
我:「誰說的?搞不好他很專情,體育系的男生是不是有兩種極端風格啊,一種就是像他這樣看起來像黃金獵犬,笑起來可愛憨厚,一種是油膩花心。」
Darren:「如果是帥又專情的男生為什麼要愛上Mia,他是不會跟其他小模交往嗎?我剛已經勸她不要想太美,我本來就不建議女生追男生,會掉價啦,那如果想追可以,目標不要訂太高!!到時候戀愛談不成,自己先死很慘!」
我:「就是因為Mia還沒談過戀愛,所以更要追求自己真正很喜歡的人啊!這是初戀耶,初戀很重要!會影響以後的愛情觀。」
Darren:「人在愛情裡,還是追求有把握的對象會比較好!」
我:「我、不、覺、得。而且Mia有她的優勢啊,有才華、活潑有趣會聊天、還會打扮。」
Darren:「妳想法就是太夢幻了!」
我:「哪會,什麼年代了,我也沒建議她追啊,先聊聊天不行嗎?還有,當初不是我在PTT上面肉搜你,從打工版找到台大版再找到建中版,然後搶先半夜三點打給你,我們也不會認識啊,只不過我們不是愛情,邏輯還不是一樣!
我們會認識是我主動創造出這個緣份的,所以我在你心中掉價了嗎?就算是,我也不在乎。」
Darren:「好啦,都你對!希望Mia運氣也可以這麼好,我是不希望她受傷。」
難得三個人久違的聚會,但我們沒有夜唱到太晚就被迫解散,因為Mia隔天一早就要打工,回家路上,我們持續討論起Blog的細節,感覺她已心不在焉。
我:「妳打算什麼時候開始寫第一篇Blog啊?」
Mia:「這認真做的話,要規劃一下攝影風格,至少一星期以上。」
我:「有空再弄就好,誒,妳喜歡的學弟是怎樣的人?這麼帥不是Gay吧?」
Mia:「不是!而且我有確認過他真的單身!他是台南人、天秤座的,現在放暑假人不在台北。」
我察覺到她被Darren剛剛的直言影響到心情,似乎士氣有點低落。
我:「Darren的話聽聽就好了,他就不是在乎愛情的人啊,他只愛錢。每個人對愛情重視的比例不同,如果妳因為這樣就退縮,以後很大的機率會後悔,幾年後半夜睡到一半還會猜對方在想什麼,你以後要當這樣懦弱的大人嗎?
反正暑假見不到面,妳就持續聊天啊!拿出妳創作設計的勇氣去追求初戀吧!
妳不是喜歡五月天嗎,阿信念附中一意孤行創作音樂的時候,也沒想過現在會這麼成功,他不就是憑一股傻勁跟執念嗎?不要停止追求更強大的自己,在設計領域要這樣,愛情裡也是,你這麼喜歡搭配顏色,有沒有想過我們的人生很短,我們更要在有限的時間抓緊機會活出自己的顏色。」
Mia:「妳這麼嚴肅講這些,聽了很感動誒」
我:「不客氣,這~是~我~的~溫~柔,記得回家跟我說星座桃花色喔,還有明天去補習班幫我介紹學生來買,我現在很缺業績!」
時間很快又到下週一,我將Mia分享的星座桃花色製作成簡單小卡放在櫃上一角,還真的有造成小小轟動,至少跟客人有新鮮話題,她們更加願意了解顏色的特質。
今天跟我同班的是Emma,賣場生意卻略為冷清,她解釋上班族發薪水的時間多半落在10號,再過幾天大家才會有逛街興致。
突然來了一群高中生靠櫃,氣氛頓時熱絡起來,我很開心地為她們試色,Emma卻不斷地用眼神暗示我趕快打發她們走。空檔,我們再度聊天整貨。
Emma:「不要花時間在高中生身上啦,她們不是精準客戶,買不起,除非是有媽媽帶來的那種。」
我:「她們總會有長大賺錢的一天,到時會想起來這個品牌的好啊」
Emma:「真的等到那一天,她們會跑來找我們買嗎?就算會,我們也不知道換去哪裡上班了!我是應該去當貴婦帶小孩囉,妳要把力氣用在對的人身上。」
我並不認同Emma說的話,但一時之間又不知該怎麼反駁,社會歷練太少實在難以作證我的推論。
突然瞥見她身上的行頭越來越高檔,尤其是手錶,原來當櫃姐這麼賺嗎?PATEK PHILIPPE有點貴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