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段時間,每天我會固定抓10分鐘來練習寫字。
「寫東西」這種行為,對於需要大量握筆的國、高中生來說,基本上可以用折磨來形容,但現在卻成了我的一種興趣。
高中時,曾經有不少老師同學稱讚我的作文能力不錯,字也寫得挺工整的,甚至還用了「秀氣」這樣的詞彙來形容。
雖然聽到的當下心裡多少有種被認可的感覺,但畢竟高中不像大學,作業能用電子檔的方式繳交,每天還是必須不斷在書寫與擦拭之間來回循環,因此對於「寫字」甚至「提筆」這種需要消耗手部肌力的事情還是只有滿滿的厭惡與無奈。
直到大學時,有位朋友叫做阿翎,無意間看到了我的筆記本。
阿翎 : 欸幹,你的字很好看耶,很不像男生會寫的字。
我 : 是嗎,以前常常有人這樣說,但我自己覺得還好啦。
阿翎 : 我覺得你的字很像網路上那種專門寫心靈雞湯字句的粉專會有的字,感覺可以試試看開個粉專專門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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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翎一說完,自己便覺得「經營社群」蠻有趣的,學生時期又一直被許多人認可「寫」這件事情,難道這就是我能與他人創造差異化,脫穎而出的技能?
好吧,也許是我誇大了自己的能力。但如果能開個粉專寫寫幹話,順便練習寫字,往後工作中碰巧遇上書寫的需求,因為有事先練習過,應該就不會荼毒同事的眼睛了吧。
後來我真的特別準備了一本筆記本來練字,規定自己一天要寫滿一頁,但我記得這個計畫沒有執行太久就是了(某一部分或許是被當時患上的焦慮症影響)。
不過不知何時開始,也不知為何如此發展,寫字真成了人生中的一個小興趣,甚至在等LOL讀取時我都可以拿出紙筆寫個兩句。
礙於本人執行力並不是特別的強,畢業數個月後才悄悄創立了這個方格子帳號,和阿翎的聯繫也早已不像往日一樣密切。
雖然可以預期流量不會好看到哪裡去,但心中多少還是會有一絲絲的小期待,希望能透過文字的力量帶來更多共鳴。
在這個數位科技崛起的時代,透過手動將墨水與筆芯沾染上的任何一張紙都顯得格外稀有,特別是現今可能只剩極少數人在使用的手寫信,要是有機會我真的還挺想寄一封給親朋好友玩玩看。
可能許多人會對於我的想法不予苟同,但還是希望手寫這種技術能長久保留下去啦,不然上課偷傳紙條這種學生小趣事,將來直接被智慧裝置取而代之,成為歷史,還挺可惜的不是嗎?
但畢竟身處於高度文明社會,不使用新型科技又顯得落伍過時,因此在去年,我買了一台iPad和手寫筆當作電子筆記本,希望能在保留手寫的條件下,享受科技帶來的便利。
但寫來寫去,果然還是最喜歡筆和紙親密接觸後帶來的細微摩擦與震動,並將寫下的字句「親手」傳達至自己,甚至他人的內心。
縱使寫久了會累,也容易弄髒雙手,做為消耗品還必須不斷汰換紙筆,但我始終相信手寫字能夠帶來更多電子產品無法觸及的人情味。
這份獨特的體會,我肯定會珍惜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