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治家」篇。
一些我不特別有感的東西我就不提了,當然有時候是提了才發現他特別。
治家篇最大的核心就是這句了:「治家之寬猛,亦猶國焉。」
顏之推先說到「奢與儉」的問題,如果文章是在隋文帝晚年才寫成那就很有趣了。他認為呢,孔子說得好,跟奢侈比起來自然是節儉優秀。問題是節儉而吝嗇就不足取。
對於幫助他人而造成的花費呢?
這含意很深,很容易直接想到施捨災民遊民之類的。事實上,家裡請很多僕人,就是一種「幫助他人而形成的奢侈」。現代你去買不想吃的喜憨兒餅乾也是一種。
顏之推只說,取中庸吧:「如能施而不奢,儉而不吝,可矣。」
人民的根本,在於種植米麥來吃,用桑麻作衣服。
園場種蔬果,塒圈養雞豬。還有我們住的房子,用的器械,樵蘇脂燭,都是依靠著土地的產物。
(喔,其實我不知道南北朝的農業分工就這麼落實了,想想也是吧,只是玩遊戲不會做到那麼細。)
所以守住家業,關起門來就可以自給自足。但是大多數人家裡是沒有鹽井的。
顏之推吐了自己一個槽,寫到治家篇開始覺得滿有現代感。他原文真的寫了蔬果,隋唐之前幾乎沒有人用這個詞的。
不專業推測,可能是根莖類瓜果這些入「菜」的比例在提高。
「家無鹽井」看似吐槽可以深論。就是鹽到底算不算「必須品」?
鹽鐵公賣由來已久,從顏之推說器械用植物做,大概就知道他不認為金屬是必須品。以他個人經歷來說,他表示北朝比較節儉,南朝則相對奢侈。
南朝的奢侈,應該建立在物種多樣化與經濟貿易旺盛上。
事實上,北魏建國以來,北朝真的比較窮兵黷武,打個沒完沒了。想想侯景跟梁武帝申請綢緞只來了青布他也覺得還行,我看南北的生活品質差異應該是滿巨大的。
上一回我們就說到,顏之推在寫的是家訓。
而講到治家,他也算終於承認,自己在說的是治國。
接下來舉例,首先是西梁,他認識一個中央文書官,因為治家過於嚴苛,妻妾一起出錢聘請了刺客,趁文書官喝醉時給殺了。
先秦兩漢至今,所謂的刺客,基本上都不是飛簷走壁,殺人於無形的那種人。而是「客」。
是買兇人的客,也是刺殺對象的客。
所以最常見就是宴席殺人。
因為自毀率也很高,所以非勇士不能成。
這邊一定要講,是因為之後唐朝開始,刺客這件事情就變調了。人們更相信有一些人能夠在不為人知的情況下殺人。
過去有,但屬少數。也許唐代本身才能看出轉變的風潮。
好啦,顏之推先說禍起「嚴苛」,但真的檢討起來,其實他還偷渡了一個概念:「妻子節量」是為家之巨蠹。
這婊很大。
先往下看,又說北齊房文烈是個好好先生,從不生氣。有一次因為下大雨家裡沒飯吃,派婢女去買米,結果婢女逃走了。抓回來之後,房文烈也不加責打。即使看到奴婢把房子拆了當柴火燒,他也不過就皺個眉頭。
又有裴子野(裴松之的孫子),專門收養窮困的親戚,就算非常遠親他也照收。那其實也搞得他自己很窮,都吃很稀的稀飯,沒什麼米的,他也不會有什麼不滿。
鄴城有個領軍很貪心,有囤積癖。家裡有八百僮僕,他覺得就是要湊一千。早晚家人的餐費,都固定十五錢。應該是不多啦。
有客人來訪,他也不會提供加菜金。後來因為犯法被誅,一屋子金銀財寶破銅爛鐵麻鞋破衣,全部就充公了。
南陽又有個富人,生性吝嗇。一次女婿來拜訪他,他只準備了一壺酒跟一點肉。女婿覺得不爽,一口把酒喝光。
沒辦法,只能再拿一壺。
看這招有效,女婿酒到壺乾,富人就離席把女兒叫過來罵:「妳老公這麼愛喝酒,難怪你們這麼窮喔。」
後來富人過世,孩子們爭奪財產,哥哥就殺了弟弟。
顏之推要說的是,像這種酒食衣服的東西,你就應該要交給老婆管,維持好的生活品質是必須的。
但你不是把所有的事情,統統丟給老婆。女人一定會出事情的。
喔,有些女人很聰明,有才學,那是可以輔助老公的不足。
顏之推走遍大江南北,按他說,江東婦女,從小到出嫁,都是乖乖待在家,沒認識什麼人的。了不起就是跟人書信往來,交個筆友。
而來到北齊之後,因為都住在首都鄴城所以話不要說太滿。
鄴城的習慣,是由婦女持家。
怎麼個持法?
跟人家有爭執,拜訪客人接待客人,都是女主人在辦。那女人不是騎馬步行嘛,非得以車代步,所以鄴城交通滿混亂的。各大景點公共場所,都是五顏六色花枝招展的女性。
她們拜訪官署,為兒子求官。幫丈夫打官司。這個顏之推也很好奇,算是北方恆代的習俗嗎?
你可以把恆代看成地區,也可以直接解讀成鮮卑拓跋部。顏之推只是在陳述,沒什麼褒貶之意。
又南方比較注重外在,車馬衣服一定都要很好。即使家人老婆小孩又冷又餓也不在乎。
河北因為老婆最大,所以老婆的服裝儀容最重要。什麼馬啊僕人的,能用就好。這種老公賺錢老婆花的風俗,讓他們的夫妻感情相對更要好。
啊,河北女性也不是光花錢的,她們自己縫紉繡花的本事,就讓江東婦女連車尾燈都看不見。
古時候的賢人都說,養女兒就是浪費錢,正所謂「盜不過五女之門」,沒東西偷嘛。現在(南北朝末年至隋)的女人,就被這種傳統觀念連累很深啊。
顏之推寫家訓,跟一般我們看史書不同。
大量的四六文,必須使用相當生僻而含意豐富的字來完成敘述,也讓翻譯憑添不少困難。
所以有的地方還是大概就好。
顏之推這邊在敘述的,主要應該是「歧視生女兒」是不對的。
婦人的天性,是寵子女跟女婿,而虐待媳婦。
好這很中國。
但是寵女婿,兒子們就會不開心。虐待媳婦,女兒就會學壞。這都是媽媽的行為所導致,不可不慎。最終家庭不合,也是妳女主人要承受的。這在諺語中都有說到。
其實顏之推雖然沒有說明,但也在表示古聖賢影響了風氣,可實際生活的人們,仍有一套屬於自己的生活智慧。
聖賢話,未必就比你爸媽高明了。
這樣的表述,也才符合家訓的本意。不然直接開書單叫子孫去念書就好耶。
婚配要求清白,是靖侯立下的規矩。靖侯普遍認為是顏之推的祖先顏含,東晉初的縣侯,諡為靖。家訓中不只一次提到。
近代的婚姻,卻有賣女兒收錢,花絹帛買媳婦。把父親祖先放上去論斤秤兩,討價還價,跟菜市場有什麼兩樣?於是有人收了很爛的女婿,有人娶了很糟的媳婦,貪榮求利,最後終究是一場丟臉的婚姻。
最後再講一下要尊重書本,不要迷信,其實感覺不是同一個主題了。
顏之推從前一章就在談女性,這裡更豐富了一些。那我們應該要注意到,他提了三方論點:古聖賢,一般民俗習慣,以及他認為。
顏之推在這個時代,算是很有國際觀的人。所以他知道北有北風,南有南俗。南俗更接近過去古聖賢的意見,但不表示北方沒有可取之處。
最重要的是人盡其才。
透過他的描述,我們可以知道,北方女性當時的社會地位,較南方來得高。是真正的「當家」。
那他長期所處的北齊王朝,也確實是一個女主王朝。
意外嗎?高歡本來是一個窮小子,全靠樓昭君把他拱上群雄之位。女性持家男做主,本身相當符合狩獵民族的傳統。
那更進一步比對北方民族性,應該說老婆就像是「後勤大總管」。當男主人過世,後勤大總管跟財產一併轉移到新主人底下,也是他們既有的習慣。
很尊貴,但人權欠奉。
相反的南人女性更慘,不尊貴也沒人權,原始漢學還滿欺負人的,這就是聖賢的話。
而顏之推在講的就是過猶不及。
整個治家篇包含女性的人權與地位,家裡的積蓄與花費,都是息息相關,該由夫妻一起來完成的。
顏家這樣教小孩,好像還真是不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