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生活有辦法:【新聞時事】福原愛與江宏傑離婚後,真的能共同撫養孩子嗎?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最近常會看到福原愛跟江宏傑的新聞,從離婚到親權,鬧得沸沸揚揚,許律師將從本則新聞,談談離婚以及與小孩親權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1. 許律師經驗分享,配偶離婚後,好聚好散是非常困難的事嗎?
  2. 夫妻離婚後,小孩的親權一定都會判給父親嗎?從民法變革看法律思維的改變。
  3. 什麼是子女的最佳利益?法院的判斷標準為何?
  4. 親權判給媽媽真的會比較好嗎?談幼兒從母原則?
  5. 什麼是「友善父母原則」?以江宏傑、福原愛及王力宏、李靚蕾兩事件為觀察。
  6. 如何確認小孩的真實意願?從台義監護權大戰談起。
  7. 如何判斷「友善行為」?如果像新聞中所稱,福原愛把小孩接走後就音訊全無,這屬於「不友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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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許是嚴肅的,但法律事件裡的人與事,卻都是活生生的。 除了談「法」以外,更多時候是瞭解「人性」。 這裡是兩位執業律師的內心劇場,透過對話呈現庭內與庭外的人生百態。 許惠菁 律師 / 許健鈴 律師 知言法律事務所律師 Tel:02-2959-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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