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法債編進入到尾聲,很多有名契約類型不只是大家沒聽過,就連筆者或是實務工作人員基本上在念書或是準備國家考試時也都幾乎沒有聽過或看過法條,就像這次的「終身定期金」一樣。但在社會實際運作上,「終身定期金」又時時刻刻出現在我們身邊,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勞保退休金」,如果採月領,基本上就是個「終身定期金」;又或者「年金保險」也是一個例子。
另外,「和解」雖然只有短短三個條文,但在法院的運作上,卻是相當重要的,案件當事人如果和解,法官就不用寫判決書…噢不是,是案件就圓滿了結了,雙方也不用將勝敗繫於不確定的法院判決。這週我們就來簡單介紹終身定期金以及和解,附帶祝大家農曆新年快樂!
壹、終身定期金
一、定義
民法第72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