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在午夜三點的時候覺得平靜;在夜深人靜身邊沒有一個人的時候,好不容易將層堆在寫字桌上的繁雜終結,告一個段落,坐了下來。看著自己的影子在燈光下搖晃,我覺得好平靜,幾個月來的盲亂在這一刻忽然得到部份的解答。我只是不願意承認和面對而已,那一切我早已知道的真相,不論是感情或者是工作,我終於是在這一刻找到一個還算滿意的解釋;如果真的是放不下;為什麼不放下?
是!我也正質疑著,我猜我放不下。因為那無論如何都付出過情感的部份,像是寂寞這樣子的一種東西。抗拒是不行的了,面對也不如想像中的困難,面對它也只有一個方法,便是真的與它徹底共處,而如果有一天不再寂寞了呢?我想那也不會是我要的結果。我真是怕極了要與人群面對。
「我這樣一個有表達障礙的仃伶人啊」!書上寫的不就是我嗎?可不可以老天就把我給忘了吧!為甚麼一定就會有人喜歡將我歸類於聚光燈下的那一個部份?我一度也曾經很用心的想要不當任何人;我甚至不想要是我自己。
我所給予人們的表像會不會是我真的想要表達的?我身陷在旁人所設下的陷阱裡,一步一步的走向自己都回不了頭的一個方向。天!該不會這就是我要去面對的那改變不了的命運吧!這是不是真的意味著我再苦笑也是沒有用的了,那未來已在不遠處,雖不在伸手可及處;但、是逃不了的了。我將終以一生的命運便是如此了。
我曾眼見我自己在燈火閃爍的車陣中穿梭而行,假裝是忙碌的樣子,用一臉令人討厭的嘴臉來逃避人們所可能給我的任何眼光與表情;我哆哆嗦嗦於恐懼,像是怕自己身上多了一片亮片或是著上了怪的衣裳。我只不過是不想讓任何人發現我的影蹤,我一個人在城市裡游走,用或者是魚或者是蟑螂的姿態,穿越這龐碩具大的水泥城市倉皇而去。
可不可以?我問我自己:真的可不可以就這樣的只做我自己?或是做那一個我也不是很熟但大家很容易就可以遺忘的某個人?存活在一個用握手和笑容所堆積而成的荒謬城鎮裡,我也學會了,學會用大家的方式說大家想要聽到我說的話;用大家的方式行走。我也許是流了一些汗,在當我與人們面對面交談時,難以隱藏。
於是好容易的流傳開來。大家也同時發現了我這麼一個容易心虛的人。好愉悅的八卦內幕喧爆開來,所有曾與我也許不是很熟或只是點頭的人,都似乎一時之間完全的把我給看透了。
我赤裸裸的跪趴在地上,任由人們將我看穿。看我的心虛;看我像一頭受驚的小動物般,而我不過也只是想要安靜一下而已。對我自己,一點興趣也沒有;我不想知道到底是那一個部份讓大家都不能相信我的沒什麼。真的沒什麼!我這樣一個其實和所有人沒什麼倆樣的普通人,是不是偶爾也可以逃離開大家的眼光一下下,稍微做自己一下下。
放過我吧!到此為止,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