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俠:黑夜之神》(《黑夜》)這齣電影,內容很邪惡嗎?邪惡得不應在戶外場地放映?
近日有關《黑夜》的報導,令我聯想起一連串舊影視新韓劇,並我們生活作息的香港。荒誕事天天新穎,目不暇給。
與《黑夜》內容相仿的影視作品還少嗎?「恃仗武力,私了惡霸」,由源自美帝的Batman到楚原操刀的《黑玫瑰》;80年代美劇《The A-Team》(1)到去年的熱播韓劇《Taxi Driver》(2),俯拾皆是,如同盛宴中鋪陳的佳餚,值得重溫、回味。
四季國金 這麼巧 那麼近
10月中旬, IIB級電影《蝙蝠俠:黑夜之神》未能在戶外放映。港府曾要求主辦方刪剪部分暴力場面,以便露天放映,主辦方最後決定撤銷有關申請。後續報導指出:沒有明文規定IIB級電影不可露天放映(3),故此上述要求,理由牽強,難免惹來猜測。
重看《黑夜》在香港IFC二期取景的片段,實在惹人遐思。(說普通話的)壞蛋Mr LAU潛逃香港,蝙蝠俠在在香港警察及Mr LAU保鑣的眼皮下,進行「越境綁架」,擒拿Mr LAU,交付葛咸城警方。Batman所作所為,簡直目無法紀!好奇追問下去,蝙蝠俠與Mr LAU影射或令人聯想起誰與誰?例如……「剛巧」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9月底抵港,核查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審計底稿(4),適時滲出「美帝來港找中國人碴兒」的想像。
又例如……好幾年前,似乎有強力部門親臨中環四季酒店(剛好比鄰IFC二期),捉拿富商肖建華「歸案」(5)……
常識告訴筆者:蝙蝠俠「私了」Mr LAU,起碼不至令人反感不安。四季酒店的「官方行動」,就令人恐懼厭惡了。這種厭惡情緒曾經瀰漫全港,何時?2019年。
由此觀之,電影內容因為太敏感太含沙射影太越界,故此不宜公開展示?港府未有進一步限制《黑夜》在電影院放映,事件也沒有繼續發酵,不了了之。筆者沒有接收到甚麼秘密消息,只能對「禁映」作出猜測,然後繼續與大家重溫盛宴。
漏洞仍在 盛宴不殆
濫用私刑、訴諸暴力、破壞法紀,真不該,只是「英雄武力私了惡棍」這類題材,三朝兩日就出現一次,創作人及觀眾皆樂此不疲,例如去年韓劇《Taxi Driver》,劇情依著傳統公式走:
- 出現冤案慘案,苦主求助無門、走投無路;
- 警察、法庭皆無能為力主持正義;
- 秘密團隊/人物拔刀相助,以「非法」手段,懲辦惡棍,甚至為苦主報仇雪恨;
- 警察、秘密團隊/人物、惡棍三方互動,互扯後腿彼此敵對;
- 最終或惡棍伏法;或惡棍被殲滅/私了,秘密團隊/人物卻因此負上罪名,悄然隱匿。
《Taxi Driver》中的計程車公司「彩虹運輸」,正是這種秘密團隊。值得注意的是:《Taxi Driver》強調劇本內容參考南韓近年一批真實案件,加以改編,例如「N號房事件」、「趙斗淳事件」等等。現實中案件首惡雖云伏法,卻不一定大快人心。然而劇本只要加以潤飾,我們就可目睹罪魁報應不爽了!故此其貼近民眾及「煽情」力度,與純粹杜撰的警匪劇情,不可同日而語。由於劇中的復仇情節頗為暴力,劇集因此被評級為19禁(建議19歲以下未成年人士不宜觀看)。
筆者研判:列為19禁,恐怕不單因為暴力,還有太「赤裸」的劇情。其中一集,富豪惡棍找來頂尖辯護律師團隊,一字排開,氣焰非凡!負責檢控的後輩,是一名身處儒家文化圈的年輕女檢察官,在法律界前輩面前(她的上司看見眾前輩也只能恭恭敬敬),縱有一腔熱血,反而要小心翼翼,謹言慎行。
很典型的情節,令觀眾咬牙切齒的故事情節。
我們可以批評這種劇集動輒煽動民粹,鼓吹復仇。只是法治社會無論多努力,執法司法總有其破口,令部份案件受害者;甚至一般民眾,心生悲憤。劇中要角「替天行道」,不待法制改革堵塞漏洞,直搗惡棍豪宅,摧毀其「生財工具」……群眾喜愛這種復仇者故事,豈是無緣無故?而且,這種鍾愛,「源遠流長」。
觀賞了幾集《Taxi Driver》,似曾相識,很面熟。復仇者/俠義故事結構,東方西方,大同小異,比照一下80年代的美國電視劇集《The A-Team》(港譯:通天奇兵;台譯:天龍特攻隊),同出一轍。秘密團隊「A-Team」同樣雲集奇人異士,扮鬼扮馬,喬裝易容,盡顯身手,既懲戒奸邪,同時避開執法者耳目。不同者,《The A-Team》娛樂至上,充斥飛車爆破場面,偏向惹笑搗蛋。《Taxi Driver》參照的真實慘案距離太近,加上場面頗血腥,觀感上較沉重。
再追索下去,蝙蝠俠更早「出道」,與Robin組成二人秘密團隊,和葛咸城警方合作主持正義。回望東方,另有風景。60年代楚原《黑玫瑰》電影裡的陳美如(南紅)與陳美玲(陳寶珠),既有傳統俠客劫富濟貧的風範(羅賓漢?),卻又不似蝙蝠俠與警方關係良好……
法治社會,當然不容俠客私下執法或把「賊贓」四處派贈,但文化媒體層面,卻又因言論自由,可以容納這種替天行道題材。況且這類題材,總是夾雜著對執法人員、司法系統、管治階層的嘲諷揶揄,以至批判咒罵。蟻民既可在光影視聽中,暫時逃避一下不公現況,代入角色當中,快意恩仇,出一口烏氣。進步一點,透過劇中人的揶揄指罵,洞悉眼前制度漏洞處處,知曉掌握公權力的精英一樣會糊塗,極需監察改革,變相培育了一點公民意識。
善哉俠義 巍哉法度
再進步一點呢?俠義風範可否融入制度,在陽光下展示?正如把原本血腥的改朝換代,逐步轉化成議會「廝殺」。筆者認為可以,一個可行例子是第四權(6)。新聞傳媒不是秘密團隊,靠輿論施壓而不行「私刑」,某程度可以與民合作,為民所用,替部份苦主討回一點公道。當然,新聞傳媒並非俠義聖賢,有其限制及陰暗面,不宜癡心錯付。
另一個「曾經成功」的例子,是香港廉政公署。還記得那個「日捱夜捱搵兩餐!」的廉署廣告嗎(7)?那個廣告的氣氛很義憤填膺,自此廉政公署沾上「正氣」、「討回公道」的俠義外觀。不相信?重溫廉政公署1976年拍攝的劇集《靜默的革命》,細聽第一集尾段的旁白(8),會以為ICAC是一名仗劍江湖的俠客。
筆者不會神化ICAC,但ICAC的運作方式,確實令市民經歷一次充權/empowerment:指控誰人,市民有一定角色及主動權。中國人千百年來盼望包青天降臨人間,替我討回公道,結果在英殖香港,包青天變成了一種可供市民監察利用的制度利器。比照仰賴聖主明君「反貪腐」,人民完全經歷不到一點兒「手持制度利器」的充實感覺。作為香港人,我回不了頭,受不了手無制度利器,只能守候聖君施恩這種「福份」。
另一件受不了的,就是這件洋人促成的制度利器,並香港人辛辛苦苦建立的第四權/輿論利器,愛國志士竟嗤之以鼻,彈指之間肆意摧毀!
當然,在「權不下公民」、何需制衡、不得監督的國度,沒有負能量,沒有怨氣,那需俠客代出頭?制度利器何所用?民間若私藏武力,或對在上位者有反制之能,就是韓非口中的蠹蟲,侵蝕社稷,必須剪除!
註/延伸閱讀:
(1) 《The A-Team》(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A-Team
(2) 《모범택시》 (SBS) https://programs.sbs.co.kr/drama/taxidriver/main
(3) 《曾於港取景〈蝙蝠俠:黑夜之神〉被港府禁戶外放映 除非主辦方刪部分暴力鏡頭》 (自由亞洲電台,21/10/2022)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film-10212022084219.html
(4) 《【中概股審計】中證監及美PCAOB人員據報已雲集中環太子大廈 展開中概股審計底稿工作》 (經濟日報,29/9/2022)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364484/【【中概股審計】中證監及美PCAOB人員據報已雲集中環太子大廈%E3%80%80展開中概股審計底稿工作
(5) 《肖建華案「失聯」五年終開審 加拿大外交官旁聽要求被拒絶》 (BBC中文,5/7/2022)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2050385
(6) 《Fourth Estate》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ourth_Estate
(7) 《廉署廣告1975 - 小販》 (ICACChannel) https://youtu.be/pnQNY590RAo
(8) 22:37-23:05 《1976【靜默的革命】 第一集: 小販(浪花)》(YouTube) https://youtu.be/iyX8iQNWuL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