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桌上有朱古力,port酒,花瓶插著的郁金香,點著的香薰蠟燭,還有麻花,粉紅色的煙紙,有音樂。爬格子的快樂。
有時很怕人對事情一知半解就定調。我不喜歡雪茄的霸道復雜,不喜歡煙草的嗆和刺激,但麻花的輕輕步調,花香的安神,煙霧的溫柔,給予細胞的正能量和身體的溫暖,是一種對靈魂的問候。不造作,不多余,恰當好處。所以,我點了半支,然後享受在思考世界裏的快樂。
我的愛情,是需要得到的,色相,相處,怦然心動,缺一不可。色相,sex結合的和諧;相處,生活的融洽和投契;怦然心動,那是愛情。如果那個島明天沈沒,我會義無反顧過去擁抱你;但如果你身邊有人了,我不會過去。我不是那種為了見你一面,默默躲背後可怜巴巴的女人。
我可以在你喜歡的咖啡店流連,感受你的氣息;我可以去你當年打排球的球場一個人坐坐,想象小時候的你,你初戀喜歡的女孩,放學走過的街道;常去光顧的小食店。我會自己去你去過的旅行景點,拍照的同一位置,看你眼裏曾经的風景。但我不會討好你家人,不會在你根本不想見我的時候突然造訪。比起約你,你拒絕我,其實更難受的是你出於風度的應約,禮貌的應對,那種冷冰冰的距離感。
我一個人到了歐洲生活,我以為你在記憶裏已经很淡了…怎麽知道,無意間看見你的信息,你的字跡;我還是會小心翼翼得連呼吸都生怕驚擾了誰。我曾經對你做的,連我自己都感動得一塌糊塗;不偉大,不傻,不後悔;即使有眼淚,也不悲傷,因為那是,甜甜的,我為你鐘情。幸福的,隱秘的,私有的,心底的小秘密。
我背上的紋身,那個中心的字母,不是我的姓氏,雖然大家以為是;當時我就想把你名字第一個字母紋在左手無名指上。不為什麽,就是我想而已。認識你以前,我感受不到別人說的紋身是什麽意義。作為強迫症高敏感的我,是很堅定才會尊崇這件事。我相信感覺和上天的安排,我沒有刻意要紋身。那天,我隨意散步,在耶路撒冷,為了躲避前面人群自己轉了入一條小街巷。那裏關著門,一個很小的木牌和櫥窗。原來是一間經歴了很多代人相傳,為宗教symbol的紋身店,非常獨特有靈氣。我臨離開那個城市的那天上午在門口等到了開哈雷摩托的紋身師傅,是第不知道幾代傳人了。我居然來不是選擇只有這裏有的珍貴流傳下來的圖案。我讓我mindset裏有的含糊的圖案給这裏根本沒有時間排給我,預約不知排到什麽時候了的这个cool大叔。我不知道怎麽自然的舉動讓他在電腦前為我花了那麽多時間,從不答應到幫我紋身了。就像,我為了你一張照片拍到的一個角落,找到了原來在日本的某處。找到那個角落回程的時候,居然看見了那個車站,我和你兩個姓氏加在一起的站名。我和你都是獨特的姓氏,不常見,然後合在一起的車站。我就在站臺坐了很久。一切不是我刻意的,但我享受我的遇見,包括,遇見你。
我不是為了和我想象的你在一起;我就知道,你是那樣的。我把你的名字寫成了詩,用書法寫的。自己在紙上寫很多遍你的名字,就這麽簡單。想做就做了,因為開心。我的享受,屬於我自己。你給予我的浪漫,你並不知情。那份真切的感覺。
如果我喜歡的性感藝人,挑剔的性格一般很難喜歡他人,即使只是藝人的形象。他的性感和外形,和你之間,我是有認真考慮的,畢竟藝人的色相太吸引,尤其是屬於那種行走的荷爾蒙style。但我還是選擇你了,因為你,是你,世上只有一個你了。你想聽《偶然》我卻想聽《慢慢喜歡你》;你喜歡在站台拍照,我就要同一個角度拍不同感覺的對比著送給你。你彈鋼琴我就在旁邊唱歌吧,跳舞也行。我就是這樣一個我,讓你更喜歡你自己的這樣一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