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
上個月美國CNN報導:台灣是個「行人地獄」(Taiwan is a living hell for pedestrians)。於是,又多了個「台灣之光」,台灣能見度再度提高。可奇怪的是:政府單位不見大事宣揚,顯然是家醜!也因此,執政黨基於家醜不外揚,鮮少提及此事,想讓新聞浪潮過去就沒事了!
今天中午走在斑馬線上,同條平行路的右轉、左轉汽車爭先恐後開到我身側,沒有一輛作勢要停下。為了保命,我停在斑馬線直向車道中間,讓這些拼命三郎先過,終究,肉墊敵不過鐵塊!壽未正寢,不值得與這些牽亡魂者計較!
台灣交通為何不比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有一回我開轎車載一位美國客人,是脾氣溫和的長者,他坐副駕。只見一輛輛機車在車陣中亂竄,不分快車道、慢車道、人行道,甚而突然超車到我車頭,另有汽車也不惶多讓!那位美國人氣急敗壞的說:「What are they doing?Are they mad?」我雖習以為常,但無言以對!
你要在這時不唱衰台灣也很難。我想回答:他們缺乏教養。但這答案遠遠不及事實。應該說:交通亂,是民族性與文化的延伸問題,是「人的本質」問題。若非百年公民教育加上嚴刑峻罰,要想除去台灣「行人地獄」的污名是不可能的!大概新加坡可做個對照組。
以上是「軟體」問題,交通混亂,讓行人死於非命,常常要考慮交通規劃的問題。很多時候有專用左轉燈,駕駛大部分不理會;斑馬線紅綠燈時間人車共用,只能考驗駕駛道德,無助安全;夜間十字路口照明設備不夠,增加行人車輛危險;……等等,若教育、文化需百年大計來不及,至少現下趕快把納稅人的錢多花在交通刀口上,減少一些車禍死亡率。
據說,日本是「行人天堂」,要過馬路,人一舉手,車子立刻停下,禮讓行人。我們台灣大概不要有此指望!只要開車的人多一些同情心、同理心對待行人,開慢一點,至少讓台灣成為「行人人間」,也好過「行人地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