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權利救濟途徑與教師的防禦【上集】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這次】

我們來聊聊學生的權利,以及老師的防禦

一、學生權利救濟途徑的演進

(一)、話說從前從前

學生對於學校的處分不滿/不服,依照「特別權力關係」,學生最多只能提到訴願,無法提起行政訴訟以維權益。

(二)、382號解釋

1、解釋文:

「⋯⋯⋯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2、白話版:

如果學校的處分會改變學生身分,基於保障學生的權利,則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學生對於其餘學校的處分(記過之類)都不行提起行政訴訟。

(三)、684號解釋

1、解釋文:

「大學⋯⋯⋯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仍應許權利受侵害之學生提起行政爭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

2、白話版:

大學生如果對於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滿/不服,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的意旨,均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不管是否對學生身分有影響。

(四)、784號解釋

1、解釋文:

本於憲法第 16 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亦得按相關措施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爭訟程序以為救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

2、白話版:

不分層級的學生,如果對於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滿/不服,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的意旨,均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五)、結論

大法官持續透過憲法解釋的方式放寬學生的權利救濟,換言之,只要學生對於學校的處分不滿意,除了申訴、訴願外,也可以透過行政法院來確認學校的處分是否違法。

易言之,學校的訴訟案件有可能因此而增多,學校會因此疲於奔命應付學生的申訴或訴訟。

二、大法官設下的紅線標準=教師的防禦

但大法官也發現可能因此造成校園訴訟案件量的增加,讓教師及學校疲於奔命,因此在解釋文中,為學生設下了兩個紅線。

也就是如果學校的行為符合這兩個標準,那就不是違法的處分

1、解釋文:

至學校基於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例如學習評量、其他管理、獎懲措施等),是否侵害學生權利⋯⋯⋯⋯依個案具體判斷,尤應整體考量學校所採取措施之目的、性質及干預之程度 ,如屬顯然輕微之干預,即難謂構成權利之侵害。

又即使構成權利之侵害,學生得據以提起行政爭訟請求救濟,教師及學校之教育或管理措施,仍有其專業判斷餘地,法院及其他行政爭訟機關應予以較高之尊重,自不待言。

2、白話版:

即使學生可以提起訴訟,但法院還是要考量幾件事情:

(1)、考量教師及學校的教育處分目的、性質與程度,如果是輕微的,那就不是權利侵害。

(2)、教師及學校之教育或管理措施,因為有教育專業判斷,法院應該給予較高尊重。

再強調一次,教師/學校的行為只要符合以上標準,那縱使學生對教師/學校提告,也不見得一定都會贏得勝訴。

所以,下集我們要來看看截止目前為止,法院實務是如何認定「顯然輕微之干預」?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Edu-lawyer的沙龍
70會員
172內容數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TOMICA第一波推出吉伊卡哇聯名小車車的時候馬上就被搶購一空,一直很扼腕當時沒有趕緊入手。前陣子閒來無事逛蝦皮,突然發現幾家商場都又開始重新上架,價格也都回到正常水準,估計是官方又再補了一批貨,想都沒想就立刻下單! 同文也跟大家分享近期蝦皮購物紀錄、好用推薦、蝦皮分潤計畫的聯盟行銷!
Thumbnail
TOMICA第一波推出吉伊卡哇聯名小車車的時候馬上就被搶購一空,一直很扼腕當時沒有趕緊入手。前陣子閒來無事逛蝦皮,突然發現幾家商場都又開始重新上架,價格也都回到正常水準,估計是官方又再補了一批貨,想都沒想就立刻下單! 同文也跟大家分享近期蝦皮購物紀錄、好用推薦、蝦皮分潤計畫的聯盟行銷!
Thumbnail
每年4月、5月都是最多稅要繳的月份,當然大部份的人都是有機會繳到「綜合所得稅」,只是相當相當多人還不知道,原來繳給政府的稅!可以透過一些有活動的銀行信用卡或電子支付來繳,從繳費中賺一點點小確幸!就是賺個1%~2%大家也是很開心的,因為你們把沒回饋變成有回饋,就是用卡的最高境界 所得稅線上申報
Thumbnail
每年4月、5月都是最多稅要繳的月份,當然大部份的人都是有機會繳到「綜合所得稅」,只是相當相當多人還不知道,原來繳給政府的稅!可以透過一些有活動的銀行信用卡或電子支付來繳,從繳費中賺一點點小確幸!就是賺個1%~2%大家也是很開心的,因為你們把沒回饋變成有回饋,就是用卡的最高境界 所得稅線上申報
Thumbnail
日前台中市某高中學生,因校方管教問題選擇輕生,之後其他學校也相繼傳出管教爭議,讓大家不禁好奇,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狀況,才讓青春生命如此輕易消逝? 讓我們一起探討校園事件到底要去哪申訴?申訴又到底有沒有用?
Thumbnail
日前台中市某高中學生,因校方管教問題選擇輕生,之後其他學校也相繼傳出管教爭議,讓大家不禁好奇,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狀況,才讓青春生命如此輕易消逝? 讓我們一起探討校園事件到底要去哪申訴?申訴又到底有沒有用?
Thumbnail
【這次】我們來聊聊學生的權利,以及老師的防禦
Thumbnail
【這次】我們來聊聊學生的權利,以及老師的防禦
Thumbnail
【法律爭點】兼課、代課、代理教師能否對於申誡提出救濟? 【事實概要】 被告(學校)以原告於107學年度擔任代理教師期間,涉及不當管教、訓輔失當等情事,影響學生權益,又於108學年度擔任代課教師期間,涉及對學生言語不當、拉學生衣領等訓輔失當情事,經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分別予以申誡兩次(處分1)與申誡一次
Thumbnail
【法律爭點】兼課、代課、代理教師能否對於申誡提出救濟? 【事實概要】 被告(學校)以原告於107學年度擔任代理教師期間,涉及不當管教、訓輔失當等情事,影響學生權益,又於108學年度擔任代課教師期間,涉及對學生言語不當、拉學生衣領等訓輔失當情事,經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分別予以申誡兩次(處分1)與申誡一次
Thumbnail
【法律爭點】教師能否「沒收」學生的個人物品?
Thumbnail
【法律爭點】教師能否「沒收」學生的個人物品?
Thumbnail
【法律爭點】 校園或是公務機關的職場霸凌防治申訴成立與否之決議,該決議是否為行政處分?而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Thumbnail
【法律爭點】 校園或是公務機關的職場霸凌防治申訴成立與否之決議,該決議是否為行政處分?而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Thumbnail
在看這份實務見解前,需要先具備下列知識:對於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而若要提起上訴必須具備「上訴利益」,也就是說當受到不利益的判決時,提起上訴是為了獲得相較於不利益判決,較有利的判決結果。例如原判決遭判決三年有期徒刑,受判決的被告提起上訴,認為對於原判決在認定事
Thumbnail
在看這份實務見解前,需要先具備下列知識:對於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而若要提起上訴必須具備「上訴利益」,也就是說當受到不利益的判決時,提起上訴是為了獲得相較於不利益判決,較有利的判決結果。例如原判決遭判決三年有期徒刑,受判決的被告提起上訴,認為對於原判決在認定事
Thumbnail
  沒想到畢業後的首篇文章是因為這樣的事,不過畢業設計也是關於司法的,所以應該不算偏離我的風格吧。其實這篇文是要來回應學妹發的「學校鎖我車是我活該嗎?」這篇文章,不了解的可以先點連結去看看喔。
Thumbnail
  沒想到畢業後的首篇文章是因為這樣的事,不過畢業設計也是關於司法的,所以應該不算偏離我的風格吧。其實這篇文是要來回應學妹發的「學校鎖我車是我活該嗎?」這篇文章,不了解的可以先點連結去看看喔。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