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一開始就講明了它的重點:
「不管我們是支持還反對,在這個世界,每個人的生命通常是有價碼的。」
這個不透明也不怎麼公平的價碼對我們的生活有重大的影響,最顯而易見的差別是,價碼的高低決定了生命受到保護的程度。九一一事件讓美國啟動了空前絕後的國賠,罹難者得到了少至25萬,多至接近千萬美元的賠償金,而這個定價主要考量的是罹難者收入水平,需撫養的親屬,以及自身擁有的保險額度等等。一樣都是倒楣死於同一場恐怖攻擊,被認證的生命的價格可以差到30倍之多,而那些死於其他零星兇殺或爆炸案的平民,不值錢。
在各種過失殺人或傷人(包含醫療過失)的訴訟,判決的賠償金也有高低不一的價碼。受害者是大公司執行長或是臥床不起的殘疾老人有明顯的區別,而受害者若是白人或是婦女小孩,破案率和判決的金額在統計上明顯比黑人或殘疾老人受害者來的高,打著公平正義旗幟的司法機關,看起來並不會因為人命不等價而覺得認知失調。
設立環保或食品安全法規時,免不了的又要幫人命定價了,規定越嚴格,社會和公司需要付出的經濟代價就越高,而這些改變可以減少多少人的傷害,這些傷害又值多少錢,做決策的人只得不斷兩害相權取其輕。對於一些需要講究安全性(像是汽車公司)的企業而言,人命的價格可能永遠預估得不夠高。已賣出的汽車發現有小問題,到底要不大費周章召回,考量的就是安全瑕疵肇事率所衍生的賠償金額和召回產生的額外開銷及聲譽受損,哪個比較划算。而歷史告訴我們,大部分的時候,因設計瑕疵而死亡的人命還頗貴的,一場敗訴的官司就要價千萬或數億美元。
不同國家的人,性命顯然也不等價。美國的工安事故可能需要賠償一個人數十萬甚至超過一百萬美元,但那些設在孟加拉、印度等國家的代工廠,整個工廠垮了壓死數千人,一個人的撫恤金也不過就三四萬美元,這些人不僅活著的時候價碼不佳,死後看來也一樣。
老人和年輕人的價碼也不一樣,很多政策或研究都是以每一生命年為基準,20歲所預期的生命年明顯比80歲的人多很多,而若以每一非失能生命年來看,拯救臥床不起的老人明顯比同年紀的馬拉松阿伯較不划算。
墮胎的自由度法規也牽扯到生命的價格高低,健康的受精卵比可能殘疾的受精卵受到保護,另一方面,新生命的價值是否高到凌駕女性身體的自主權?雖然這些問題可能永遠沒有共識,但從每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規就可以看出現今的結論。
這麼難以解決的公平性問題,作者也沒有自以為是地提出解方,但他在最後呼籲:
「我們需要堅持,用來衡量生命價值的任何價碼,都應該高到足以保護人類的性命。我們需要堅持,消除不公平的薪資差距,因為他們會影響生命的估值。我們需要堅持,用收入衡量生命價值時,必須想辦法確保最貧窮、退休、失業、志願服務者的生命獲得保護,而不是任由政府組織、公司任意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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