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引用一些具體的數據,說明不忠是一個常態。但各位,我並沒有要合理化外遇的行為,我只是想要點出一個人性的真相。書中有借用Shere Hite在1987年的報告,說明結婚五年以上有婚外性行為的女人多達70%,男人多達75%。
雖然這是國外研究,並非台灣的數據,老實說,我看到比例這麼高,我還是嚇了一大跳!看來美國人有高比例的已婚者有偷吃的經驗,但很弔詭的是,在美國的調查中,又有70-85%的成年人反對婚外性行為。難道是理智上覺得偷吃的行為不可取,但心理上又渴望偷吃嗎?我不太清楚。
書中提到,過去的年代中,或許肉體外遇現象真的比較常發生在教育程度越高、社會地位或社經地位越高的族群,因為他們即便外遇了,也可以透過一些方法避免惡果。但現今隨著網路越來越方便、普及,婚外性行為的研究發現,不一定是越聰明有錢的人越可能外遇,普羅大眾也可以透過網路觸及外遇行為,新型態的外遇,很可能是透過網路來跨越時間與空間的限制,進行原有婚姻以外的「第二人生」。書中分享了一個透過網路進行通信,然後點燃情緒火花的過程,然後在兩人實體見面後,發現情慾火花並未從網路交流的激情燃燒到現實生活,於是各自又分開、斷聯,回到彼此的生活,也並未在實質上破壞到兩人各自的婚姻關係。甚至,有些外遇的過程是不涉及肉體或實際的性交,有些也不曉得彼此真實的姓名,這種類型的外遇被稱之為「阿凡達外遇」。
看到這一段,我的想法是:或許人生苦短,有不少人無法從現實生活的婚姻中得到身心靈全然的滿足,所以才會想要從「第二人生」中去尋求原先婚姻生活以外的「調味料」或「刺激」或「新鮮感」。甚至,有時候出問題的不一定是婚姻,而是內心不時冒出的「無聊感」,甚至是現實人生中的「虛無感」。無力改變現實人生的情況下,只好透過「第二人生」甚至「第三人生」、「第N人生」來開外掛視窗,逐一滿足自己對性或者心靈需求的各種探索與追尋。
從書中作者自己化名「米蘭達」登記進入約會網站的經驗就可以看出:要透過網路找到外遇對象真是不費吹灰之力!一個已婚女性的外遇市場,遠比社會大眾想像得還要更廣!「米蘭達」的帳號吸引了兩百多名男人,且絕大部分還是有婦之夫!
看到以上的「範例」,我雖然沒到很驚訝,但也有點覺得諷刺。你看!在戀愛可以如此速食化的時代,在網路上叫來另一名男人、女人可以如此容易,吸引來兩百名男人或女人輕而易舉,像是叫外送一樣,那在我們的愛情與婚姻中,忠貞與專一的承諾是否重要呢?外遇的行為就彷如在購買商品一樣,甚至也有些人是透過外遇技巧性地規劃離婚,很多外遇尋求者其實並非處在不幸的婚姻中,只是想要透過這個外遇關係得到額外的一點「什麼」,那個「什麼」,可能就是婚姻中沒有的激情,或沒有的共同興趣,或沒有的共同話題,或者任何你想像得到的沒有的東西。但你說這個婚姻到底哪裡出錯了?老實說,還真沒有什麼錯。只是,就是少了一點「什麼」。
最後,真心希望這篇文章不會被大家當成鼓吹外遇的導論或催化劑。我想,就道德與法律層面的議題上,大家都很清楚外遇的後果會帶來的是社會輿論的撻伐,也必須負起法律上「侵害配偶權」的責任。我只是一名諮商師,我既不是法官,也不是道德與良心的審判長。我只希望上述的文字,可以讓大家更了解外遇這樣的現象有多容易發生,也幫助大家更能體會當一個人做出外遇行為時,他在心理層面上可能發生了哪些過程,以期阻止更多婚姻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