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補)近午去永樂布市場。時間還有20分鐘去隔壁西藏的服飾店買了六字大明咒的布條。其他衣服非常昂貴,將近4千元的上衣但是品質很好。可以說我捨不得買,因我還沒處理完自己原先的衣物,也是我覺得跟我的現況不符。那好像是某種人某種心境下穿的衣服。譬如園療祖師譬如阿原某種象徵地位。
我喜歡那種棉麻質感。不過我更喜歡棉麻製成的洋裝。而非某種地位似的服裝。那種感覺像是某種年紀某種文化界的服裝。我比較喜歡希臘式的服裝。哈哈!維納斯。對齁,我現在要更清楚自己想要的是整體。
*「身為作家或說書人,你要試著去說只有你才能說的故事,去講你忍不住想講的故事;去講述那些就算沒有觀眾,你還是會說給自己聽的故事。就說出來吧。去述說那些不小心洩漏出真實的你的故事。」
Neil Gaiman尼爾。蓋曼,《從邊緣到大師:尼爾蓋曼的超連結創作之路》,頁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