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學生輔導法與特教法的修訂如火如荼
有個地方完全被遺忘了
那就是大專院校資源教室,簡單說就是大學服務身心障礙學生的單位
我以前當高中特教的時候,有稍微研究一下這個單位
查了相關文獻,看了摘要與結論,就直接放棄了
所有文獻都指向,這份工作薪資低、無前景
也就是為何,長期以來這個位置的人都做不久
有些人把這個位置當 考上心理師前的中繼站
有些人沒幾年就轉職去當大專心理師 ( 薪水比較高,但近年來有趨近的趨勢 )
位置留不住人
使得特殊生需要不斷適應新的個管老師,有些學校學生在學四年換四次個管
約聘的編制 沒有適當的敘薪 長期被邊緣
特教師和專輔人員、輔導教師 在為權益發聲的時候
默默的被忽視與忽略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