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政府一直宣導禁止性別歧視及提倡兩性平權等等,卻忽視了年齡歧視也占一定比重,有些公司對於40歲以上的求職者是採取定期合約的方式,曾經待在日商的我,看到同一天來的求職者,同樣的證照、專長領域上是同樣的年資,67年次是約聘(跟對方謊稱公司規定滿一年才能轉)、77年次是正職,工作上的對話也是充滿歧視[像你這麼老了,應該不知道什麼是CAD吧……],疏不知人家是乙級製圖執照,層次低卻是主管職,好在人家做出實力贏得各方尊重才不敢再說嘴,只是這樣的圈子工作起來情緒偶爾會不太好,好在109年有中高齡就促法可以保護,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是了。
這讓我想到鄰居姐姐的阿嬤,過年只包紅包給未滿十八歲的男孫一萬八,女生都沒有,那位姐姐因為對美髮美妝有興趣,16歲開始半工半讀,過年那天包2萬給阿嬤,說[阿嬤,我比男孫會賺錢也會讀書,這我賺的,包給你],這位阿嬤從此心態改變,所有晚輩過年一律沒紅包可以領,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