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次

2023/06/2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八百次
小時候學畫畫,覺得好玩就一直畫,畫到老師送我一大疊圖畫紙,畫到父母不准我畫。後來我就沒做什麼事,除了打架、被打⋯⋯。
學跆拳時,最好玩的是一種踢法,一直重複踢下去,踢個八百次,就會發現,已經不是同一種踢法,也不是同一個自己。
剛開始想讀書,也沒什麼方法,就是一直讀,反覆看。不會拼音,也硬背單字。有些科目行不通,就自然轉向社會組——歷史、地理、國文、三民主義。這些科目只要多讀、多做題目,自然會進步。
打籃球、唱詩詞、木箱鼓、登山、游泳、寫詩、教作文⋯⋯,這些事情我都告訴自己,喜歡就每天做、做個八百次應該就會進步。不跟別人比,即使較量,也只是為了知道有沒有比原來更好。
永遠只要贏一個人——原本的自己。也未必是贏,而是更好。
比方:切入上籃、跳投,在學到更好的技巧之前,也可以先練個八百次。
或者:作詩唱詞,在唱過、寫過八百次之前,根本不需要知道自己唱得好不好。
喜歡的事情每天做,陶醉八萬次也不嫌多,八百次練習根本不算什麼。
回想起年少時背古文,總是全班最早背好的,或許因為我從不急著背好,只是反覆讀誦、默念,忘記,由一句累積到整篇,直到流暢,甚至邊在操場散步邊背誦。
有時候我的完美,不是做完,而是做個八百次,再說。
因此我非常討厭,不能全力以赴、全心投入,而必須備多力分的事情。敵人不是對手,而是妨礙我練習八百次的。
當然不是真的算八百次,而是做下去,你會感受到自己變得不同——同樣是唱一個音、畫一條線、一次旋踢、寫一行詩⋯⋯,是那麼像呼吸,那麼自然。
八百次很多嗎?等待人生結束的時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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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認為不孤獨就庸俗,似乎有道理。目前比較喜歡艾蜜莉‧狄金生那樣,有點與世隔絕,或許像陶淵明說的:「常著文章自娛,頗示己志。忘懷得失,以此自終。」雖然祇有一部份隨寫隨丟,但也許有天都不再公開,或者全部移除,或許投入網海是希望不幸又投胎做人時,自己能夠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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