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羅2:28)
很多人都讀過安徒生的童話《醜小鴨的故事》。一只天鵝被鴨媽媽孵出之後,由於與眾鴨子長相不同而受到歧視,也因為攝入了其它鴨子和動物對它的評價而認為自己很醜、甚至醜得連獵狗都不要咬它。這說明它對自己身份的錯誤認知來自於其它動物的偏見:它們根本不知道被它們視為醜小鴨的實際上是一只天鵝。於是,這醜小鴨一直生活在對自己的錯覺之中,這種錯覺使它感到自卑。直到後來,它離開了原來的環境,終於看到真相——自己是一只美麗的天鵝,併因此獲得其它天鵝與人類的喜愛。
還有另一個寓言,講的是被雞養大併且與雞生活在一起的鷹,雖然也曾羨慕過鷹的生命,但由於攝入了小雞的話,錯誤地認為自己也是雞,一輩子活在對自己身份的錯覺之中、過著雞一樣的生活。
這兩個故事顯明:人會對自己身份產生錯覺,而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身份極為重要。
在現代社會,每個成年人都有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如身份證、駕照或護照等。然而,這些證件上的信息只錶明一個人的顯著特徵、他與眾不同之處,人的身份(identity)其實比這更為豐富。下面來看關於身份的兩個定義。
A. 身份的客觀性
根據美國心理學協會心理學辭典,身份的定義有兩個部分:1)與他人不完全共享的身體、心理和人際特徵,2)一繫列從屬關繫和社會角色。 這個定義所包含的都是客觀性的因素。這第一部分的客觀性比較容易理解,而第二部分的客觀性則需要解釋一下。
人出生後就自動地與原生家庭和延伸家庭的成員形成了特定的關繫;他在某間公司任職時,也與該公司的成員建立了某種關繫。盡管這兩種關繫有所不同:前者是緊密的血緣關繫,後者是較為鬆散的合約關繫,但它們都是客觀的、由關繫的雙方共同承認的。
B. 身份的主觀性
根據美國韋氏大辭典,身份的定義也有兩個部分:1)人的顯著特徵或個性,錶達人的獨立性、與眾不同之處;2)是由心理認同所建立的關繫,錶達人的關繫性、與他人的關繫。 這顯明“身份”這個概念也有主觀的一面。這裏需要解釋一個概念:心理認同。
簡單地說,心理認同(或:認同,identification)是一個無意識地把自己與其他個體及其特徵或觀點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心理過程, 而自我身份認同(self-identification)是:
用特定的術語解釋自己身份的行為,通常作為一個特定群體或類別的成員(例如,“我是西班牙裔”,“我是女同性戀”,“我是一個父親”)或作為一個具有特定特徵或屬性的人(例如,“我很聰明”,“我很不幸”,“我很胖”)。
從這個定義來看,“我”既可以描述自己的特徵,也可以說明與特定群體的關繫,這說明我的“身份”是由我來確定的,這就是身份的主觀性。人通過自我身份認同而建立的身份被稱為自我身份(self identity)。
C. 身份的社會性
既然“身份”有主觀性的一面,那麼除了個人的自我身份之外,還有他人對其身份的認知。所以,他人或者社會賦予某個人的特徵也被稱為那人的社會身份(social identity)。換句話說,人的自我身份是“我說我是誰”,而人的社會身份是“他們說我是誰”。
例如,要描述王女士的身份,除了她身份證件上的信息之外,別人可以說:她是王某某的女兒,是某公司的人事部經理,這是王女士的社會身份。但王女士自我介紹的時候,可能會說自己是所在城市女子柔道協會的主席,錶明這是她更加認同的自我身份。
D. 自我身份錯覺
既然身份具有主觀性的一面,而人對現實會產生錯覺,那人對自己的身份也會有錯覺。例如有的中國人移居海外併且獲得了居住國的國籍,客觀上已經不再是中國人了,可是他們仍然以為自己是中國人。其實,“華裔”才是他們真實身份的一部分。
同時,由於人的身份具有社會性,他人或者社會對一個人身份的認知也會出現錯誤。例如出生在海外的華裔,雖然他們認為自己的身份是所在國的公民,但有時會因自己的相貌而被認為是中國人,可當他們到中國旅遊時卻因為不會說中文而被認為是外國人。這種社會身份的混亂可能會影響到他們對自己身份的認知,讓他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人。
另外,由於人的身份有一部分是建立在某種特定的關繫上的,一旦那關繫破裂,那身份也會隨之喪失。當人失業、離婚、離開原來居住的城市或者被開除出某個群體,都意味著某種關繫的結束,也導致身份的失落。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通常會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已經失去的那個身份。
然而,也會有人併不知道自己以為擁有的身份或者從來就沒有,或者已經不存在了。有人說:“我從小就唱‘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到現在了40多年來也沒接上班;今天俺閨女又開始唱了,不知道她過多少年能接上班。”當然這是自嘲,因為他發現自己以為擁有的身份併不存在。
也有人說:“小時候看新聞聯播,每當聽到‘中方不惜一切代價’,就誤以為自己是‘中方’,長大了才徹底弄明白,原來自己只是那個‘代價’。”說這話的人好像如夢方醒,終於意識到自己的身份認同是個錯誤。
還有些人錯以為自己是國家的主人,直到發覺自己原來是主人的人礦、被榨幹了的礦渣才如夢方醒,這實在是個悲劇。當然嘍,痛苦地醒來比甜蜜地昏睡哪個更好,這就見仁見智了。
新約時代的猶太人也對自己的身份存在錯覺。基督來到世上,一方面與上帝的子民更新盟約,另一方面歡迎所有外族人進入與上帝的盟約。進入這新盟約的條件是相信福音、歸順基督,也就是心受割禮,但當時很多猶太人仍然固執地認為自己的身上有割禮,就是與上帝立約的記號,所以只有他們才是上帝的盟約子民。其實,很多“自稱為猶太人的,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而是說謊的人”(啟3:9)。這些人以為自己還是上帝的約民,但實際上這身份早已不復存在,而他們卻不知道、一直活在錯覺之中。
每個人都應該認真對待自己所認同的身份。
思考:我自我認同的身份是什麼?為什麼?這身份是建立在現實上的還是在錯覺上的?我怎麼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