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哪些不該寫?不該寫的項目能怎麼調整?自己寫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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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協議雖然可以自由約定,不過還是會有一些但書,即便是白紙黑字立下的契約,可一旦沒正當理由,又違背了法律規定與社會秩序善良風俗,依然有可能被法官認定協議無效。

  辛苦訂下的協議如果沒有效,不但白費力氣又沒保障。所以既然要寫下合約來保障自己,一定得是真正對自己有幫助且沒問題的內容。本文將針對婚前契約、婚前協議最常犯錯或無效的約定來說明,並提供相關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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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預設將來離婚的可能,無論外遇還是家暴都不行!

  最高法院明確指出,預立離婚的婚前契約,違背善良風俗、更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主因是在於,民法保障的婚姻制度,是兩人共組家庭,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所以若約定對方違反某個條件,就要無條件同意離婚,就違反了民法保障婚姻的本質了。所以像是只要對方家暴、外遇、賭博、酗酒等,就必須無條件離婚。這些合約通常都會被判定無效。

  離婚達成共識倒還好,要是一方事後無論如何都不離婚,還要打官司走程序實在好麻煩,但結婚和離婚是個人自由,沒辦法約定的事就是沒辦法約定。您可以考慮將「外遇賠償多少錢」、「家暴賠償多少錢」這類條件寫入,就算沒辦法離婚也能有錢拿,甚至可以拿對方的錢去委任律師打離婚官司。但要是配偶結婚後就是擺爛沒存款,真的要起錢來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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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前討論離婚後孩子該給誰養,孩子是獨立個體非父母所有物!

  離婚後子女的監護權,必須依照民法第1055-1條子女最佳利益來考量。當然爸媽們可以在離婚時以協議書說好監護權歸誰,但不可以在結婚前就設想這些離婚後的事。

  子女都還沒出生,以後的性格如何還不清楚,甚至也沒辦法預測誰比較適合養小孩,婚前協議書內預立這類事項不但對孩子不公平,還違反善良風俗。這類NG的內容還是盡量不要寫進去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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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分的金錢負擔,包括零用錢、扶養費、孝親費等!

  看到太多案例都是結婚前可能都說得很好聽,什麼「結婚後我來養家就好」,結婚後卻判若兩人。於是有人想提前寫好契約,把對方吃死死的。雖然金錢相關事項可以用協議書、契約提前擬定,但給錢只是義務,不是懲罰、負擔。畢竟沒人知道結婚後會遇到什麼問題,如果因為不可抗力失業,或是突然需要一筆錢去做其他事,卻礙於婚前契約的關係無法違反,只有可能產生社會問題。

  所以像是「婚後家庭開銷全部給某一方負擔」、「每個月應該要給對方很多錢當零用金」、「收入一律交給一方保管」、「每個月要給對方父母一半薪水當孝親費」這種聽起來只有一方高興又超荒謬的不平等金錢合約,恐怕都會被認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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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其實一點都不難,但許多人總是在無意識中把框架侷限在死板的法律條文內,而疏於考量前因後果,導致自身會不小心做出錯誤的決定,弄得整個離婚過程都跌跌撞撞,還無法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 讓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來為您解析,到底整個離婚過程中是哪裡出了問題才無法離婚,又該用什麼方式來爭取對自身更有利的離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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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本來就會有被發現的風險,只是很多人都會誤以為自己藏得很好,殊不知種種可疑舉動配偶都看在眼裡,被發現的時候都不知道已經被掌握多少證據了。每天都在擔心被告要罰很多錢,想請求原諒或是乾脆離婚算了也不知道怎麼開口,可以說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結婚前,可說是既期待又擔憂,因為能與深愛的對象一起成家;但是一想到將來兩人要共同面對的長輩期許,以及房貸等經濟壓力,就很擔心會不會意見分歧,感情生變。尤其是曾經結過婚或曾經在感情上遭到背叛,一定會格外謹慎。
如果您有意願收養其他人的小孩,除了有信心能對待孩子視如己出外,也別忘了注意相關法規以及收養後可能會面臨到的權利義務。先評估後再收養,以免收養後才發現實際情況沒有當初想得那麼美好,苦了您與孩子。
好不容易遇到真愛,只可惜相見恨晚,他早已是個有家室和孩子的男人了。雖然他總跟我說再給他多一點時間,一定會盡快跟元配離婚和我結婚,可是過了好久都還是沒有要離婚的打算,實在讓我好著急。
儘管知道對方是個爛人,卻由於害怕離婚後悔,強迫自己繼續這段不快樂的婚姻關係。對未知充滿恐懼是正常的,但什麼行動都不採取,只會繼續浪費自己的時間,日子也不會有變好的一天(越變越糟倒是有可能)。不過,這也不表示非得離婚不可,有很多婚姻其實都還是有機會改變的,如果有那份決心,糟糕的現況便有機會扭轉。
不只是女人心海底針,有時候男人的想法也很難捉摸。明明很愛妻子又顧家,在老婆懷孕時也給予無微不至的照顧,但還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懷孕中的女人會比平常更沒安全感,要是老公有一點和平常不一樣的舉動,也很容易察覺,儘管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對方在外面確實有其他女人,但其實也八九不離十。
出軌本來就會有被發現的風險,只是很多人都會誤以為自己藏得很好,殊不知種種可疑舉動配偶都看在眼裡,被發現的時候都不知道已經被掌握多少證據了。每天都在擔心被告要罰很多錢,想請求原諒或是乾脆離婚算了也不知道怎麼開口,可以說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結婚前,可說是既期待又擔憂,因為能與深愛的對象一起成家;但是一想到將來兩人要共同面對的長輩期許,以及房貸等經濟壓力,就很擔心會不會意見分歧,感情生變。尤其是曾經結過婚或曾經在感情上遭到背叛,一定會格外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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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遇到真愛,只可惜相見恨晚,他早已是個有家室和孩子的男人了。雖然他總跟我說再給他多一點時間,一定會盡快跟元配離婚和我結婚,可是過了好久都還是沒有要離婚的打算,實在讓我好著急。
儘管知道對方是個爛人,卻由於害怕離婚後悔,強迫自己繼續這段不快樂的婚姻關係。對未知充滿恐懼是正常的,但什麼行動都不採取,只會繼續浪費自己的時間,日子也不會有變好的一天(越變越糟倒是有可能)。不過,這也不表示非得離婚不可,有很多婚姻其實都還是有機會改變的,如果有那份決心,糟糕的現況便有機會扭轉。
不只是女人心海底針,有時候男人的想法也很難捉摸。明明很愛妻子又顧家,在老婆懷孕時也給予無微不至的照顧,但還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懷孕中的女人會比平常更沒安全感,要是老公有一點和平常不一樣的舉動,也很容易察覺,儘管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對方在外面確實有其他女人,但其實也八九不離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