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認知的公司法務職能:契約、訴訟等與法律相關的事務。
一般人認知的公司法務職能:跟寫作,也就是要用到中文字的事情,都找法務。
其實法律能力與中文字運用能力還是有落差的,法律是「用中文為載體的程式語言」,不代表他寫作能力好。
相對於一般人可能好一些些,相對於國文老師、記者 ( 台灣特定記者例外 ) 、作家等等,還是遜色一些。
是以我法務工作的組成有一半以上是在幫人寫文,在一間公司要與人書信、函文往來才是每日日常;契約次之較少、訴訟更少。
本來我也是拒絕,有些文字往來與法務、與公司權益根本無關,都要找我寫。
某次是個底層仔還是個男的來下委託,便被我狗噴一頓。
「這種東西你自己不會寫嗎?這跟法務的工作有什麼關係?連這個都不會寫那請你來幹嘛?公司花錢請你來不是叫你來上課的欸。」直接把人噴在牆上。
我也知道他文筆不好,但那是他的職務內容,靠著能力不好當理由而不做那不就養廢物了嗎?
緩和了一下語氣,「自己寫,練習寫看看,寫完我再幫你看怎麼改。」
結果寫完發現,哇靠...
我自己重寫一份還比較快。
那不是文章不通順需要潤飾的問題了,那是連他想講什麼都沒辦法表達清楚的狀況,完全看不懂。
雖然後來他走了,但我發現這是常態,很多人可以用口語的、碎片化的表述讓別人知道一件事情,要他們文字化卻有很大障礙。
於是現在有這種委託的我都認命接下:
「對,沒錯,找我就對了,我寫,我幫你寫,都口述就好,我來寫。」
當然也是因為現在來找我的是個可愛妹妹有加分的關係。
話說當初 AI 剛爆紅的時候,一堆人在討論「以後 AI 會不會取代我的工作?」
我的想法是不會,光是現在的資訊落差就讓我吃上好大一波紅利。
上一段講的,把一堆口語的、碎片化的描述變成一篇文章,如果你玩 AI 久了應該有想到:這不就 Chat GPT 最擅長的事情嗎?
於是那些委託寫文章的人從此拿到神器,如魚得水了嗎?
沒有。
又某次,三個同事包含上中下階級連袂來找我,各有文字案需要委託,聽完後我第一反應真的是「這打進 Chat GPT 不就有你要的東西了?」
「那是啥?沒有聽過。」同事某甲說道。
咦?
我看了一下某乙,他搖頭。
看了一下某丙,他也搖頭。
「沒事,我來吧。」
隨即我把他們要的東西輸入給 Chat GPT ,不到一分鐘便產出三篇超過一千字的文章,再經過我手動潤飾後交還給他們。
於是在他們三個眼裡,我就是個可以在幾分鐘內產出千字文章,文情並茂,而他們自己是三天三夜都寫不出這種等級的神人。
沒有,我只是個會用 AI 的人,然後把 AI 的功勞全部冒領當成自己的。
AI 沒有取代我的工作,它幫我做了我的工作,然後薪水還是我在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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