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故事一律來源於某前公司,與現職無關。
話說我某一間前公司的人資,讓我一直懷疑,他不是壞,就是蠢。
直到後來我越來越看得懂職場的局,我才發現,他是又壞又蠢。
當年那間某傳產公司關於出差勤都沒電子化,走紙本簽核。
什麼打卡、請假、特休、加班、離職等等,都是如此。
而若想要申請加班,依勞基法可以自己選擇要領加班費還是換補休,然而有一個神祕的力量,會讓你在勾選領加班費、全部簽核完畢,送到人資部門登記之後!
原則上這樣就完成了...才正常吧?
次月的五號領薪水時,我就會發現加班費還是零。
只好大老遠又跑去人資部門向人資主管請教:「啊我的加班費勒?」
「什麼加班費?我沒收到單子啊。」
然後他就會在你面前找半天都找不到你送的那張單子,一邊欲言又止地、彎彎繞繞地說,我們公司從來都沒有人請過加班費。
其實就是在暗示我不要請,公司沒那個預算,我假裝聽不懂,而且因為我是法務的關係,自帶一種「信不信我告你?」的氣場,他也不敢跟我明示不能請加班費。
勞基法小常識:公司不能拒絕給付加班費或強制換補休唷!
「抱歉抱歉真的找不到了,還是請你再去簽一次流程,我下個月一定算給你。」
而我其實一路簽核到董事長都暢行無阻,老闆都沒意見,於是很快地我又重新出一張加班申請單給她。
笑笑地交給他,並透露出一種「你再給我裝孝維我一次我一定告你」的笑容。
次月我就領到錢了,想來他也知道我的底線,不敢連續玩兩次;
然而我那陣子的加班只要第一次送加班費申請一定神秘不見,去問、重簽、下個月補,平均每個月的加班費都得下下個月才會領到。
另外一提,只要我勾選「換補休」就不會有單子神秘不見的問題。
其實他也知道我一定能擺平所有的流程然後他不得不算加班費給我,但一定是多卡我一個月也爽,晚發一天是一天。
也很精準地控制在,晚發但我還不至於翻臉就晚發,但達到我翻臉的底線前一定會到賬,這樣的程度。
至於我為什麼不能把底線再提前一點呢?比如只要當月加班費沒有到賬直接提告之類的。
畢竟那還是我任職的公司嘛,自然不能太絕。
只好一直去克服他設計的一堆亂七八糟的流程。
但我想,其實能擺平他設計各種複雜流程的可能全公司就我一個人,那其他人或許就被明示暗示,加班費就這麼被搓掉了。
對我來說,他就是專門在噁心人。
真的敢主張法律權益的他一個不敢得罪,該給錢就給錢,但就要讓你申請流程很不爽。
對其他人來說,他就是擺明要讓你知難而退。
「有阿你跑完流程我就給你錢了,是你自己不申請的喔!」
並把流程設計成:領加班費要一路簽到董事長,換補休只要簽到部門主管這樣。
那就不用改善了。
不小心弄丟加班費申請單,跟故意弄丟加班費申請單,都一樣。
都可以達到「少算你一個月加班費」的目的。
且傳產的人資通常也不是概念上的「人力資源管理」,而是完全站在資方的立場,盡量壓榨其他員工來幫公司節省一些成本。
身為其他勞方的你我才覺得他爛成這樣怎麼當人資主管。
身為資方...
太優質了!
還好我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