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傾 | 求教虛心 <第68篇>

2023/09/27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繼上一篇「幼兒園」之後,這一次似乎遇到一位稍微〝肯學習〞的對象,又或者,只是一位〝知廉恥〞的角色。

即將到了每個月要付廠商貨款的日子,因為公司近期投資了境外公司,所以帳上的外幣都移到境外公司了。但這一期有一個廠商的貨款需要支付美元!還好!還有一個 公股銀行 的帳戶裡留有外幣!

之所以這個 公股銀行 的帳戶裡會留有外幣,正是因為公司附近沒有這間銀行,更沒有方便的網路銀行可以使用!(15年前公司剛成立時開立的帳戶)。無論是台幣、外幣轉帳,都必須跑到一公里外的分行臨櫃辦理。

為了這一期要準備支付外幣,這間 公股銀行 居然沒有【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電子檔可供下載……,所以我必須先跑一趟到分行拿到【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紙本,回公司完成用印之後,再跑第二趟到分行辦理匯款……。

(((堂堂一間所謂「公股銀行」卻沒有做到少紙化、無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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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間 公股銀行 實在太不便利了,即然跑了一趟,就把能先準備好的,都先準備起來,預備下一次的匯款!分行的 盧小姐 先幫我把要匯款的帳號先在系統裡建檔完成,印出一份【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一式三份】讓我可以回公司用印,另外多準備了七份「取款憑條」和七份「取款申請書」,還貼心地每一張都用鉛筆畫好大小章用印的位置,好讓我下一次,可以先完成用印,跑 一趟 分行即可。並說明「下一次只要這二張用印,攜帶便章臨櫃來蓋申請書就可以!」

過程中,也感謝 盧小姐 的細心告知、與協助。

※補充:在我出發到分行之前,已經致電向分行詢問,網路上是否有【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電子檔可供客戶下載?行員回覆「網路上沒有。」但可以協助幫我傳真【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而傳真來的申請書,文字太小太模糊!才讓我索性直接跑一趟分行。確定只有一份【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


這天,帶著 用印完成 的【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再次來到分行,這時候是08:46,分行的鐵門開著,像是在搬運某些文件。站在騎樓下,等待著銀行開始營業的時間,過程中,因為被太陽曬的難受,還試圖摸進分行裡,詢問是否可以在分行裡面等待營業時間??

警衛揮著手說:「不能在裡面等。」
---(他有同理心嗎??他自己怎麼不試試站在外面呢???)

幾分鐘後,分行突然拉下鐵門……,而我正站在鐵門下……。

鐵門只輕碰到我的肩膀,我就閃開了。但也引燃了我爆炸的引線!!
---(數到十…數到十…數到十……冷靜,爆炸無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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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用印完成的【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交到分行櫃檯辦理,依然是上一次那位 盧小姐盧小姐 拿到申請書之後詢問:「那有 取款條 嗎?」
我回覆:「妳不是說妳幫我打好申請書了,我只要蓋好章就行了嗎?」
盧小姐:「妳要從戶頭裡把錢領出來,要有取款條呀!」
我回覆:「妳上次給我的"取款憑條"和"取款申請書",妳說下一次匯款的時候用,這一次就用這張。」
盧小姐:「不可能,我不可能這樣說。」

後面一位路人 (坐在後面位置的一定是主管,但他的態度,我只稱他為"路人") 悠悠地說「取款就是要取款條呀。」 (這就是公股銀行…這就是公股銀行…這就是公股銀行…)

我回覆:「我都已經先跑一趟來問過了,你們沒講清楚,只在那說不可能。反正跑來跑去也是別人的事,都不是你的事。」

---真的是……讓人爆炸……。

我還是得回公司補用印,再跑 第三趟 一公里外的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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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起自己:「對啊!邏輯來說,取款就是要取款條呀,為什麼自己沒有先確認這一點呢。」「盧小姐 給我的"取款憑條"和"取款申請書"各七份,我當然理所當然的認為是〝七套〞」「分行傳真給我,也是一份"匯出匯款賣匯申請書"而已啊!」
我詢問:「為什麼你們銀行沒有電子檔可以下載?都要用手寫?」
分行回覆:「每間銀行的作業方式不同。」
對啦!!你們都說 每間銀行的作業方式不同,我為何不能認為:「你們不用取款條。」 (如果是一位水準低的物種,爭辯再多也無濟於事……。)



第三趟,依然來到這位 盧小姐 的櫃檯前, 盧小姐 開始辦理匯款 (外幣匯款較為繁瑣),過程中,我確認著手續費郵電費,一般匯款手續費,依匯款金額 × 即期賣出匯率 × 5‱ (最低$120計),見 盧小姐 提供的水單上,手續費+郵電費扣款 USD 13.08,我用手機計算:手續費 $120 + 郵電費 $300 = $420,420 / 即期賣出匯率 32.205 = 13.04。詢問 盧小姐:「為什麼手續費是 USD 13.08??」

盧小姐 自己點了點計算機後,自己也覺得奇怪,為什麼不是 USD 13.04??

盧小姐 回覆:「我可以幫妳重新做一次嗎?」
我說:「我沒有辦法再蓋一次章了,妳重新做要重新用印嗎?」
盧小姐 回覆:「我幫妳用不需要重新蓋章的方式重做,不要造成妳的不便!」

---( 怎麼這個時候就認為,可能會造成我的不便了…… )

又是一陣敲敲打打鍵盤的流程,重做第二遍,手續費依然是 USD 13.08,此時的 盧小姐 也不明白究竟是為什麼???詢問隔壁的同事,才知道原來不是看 即期賣出匯率,而是看【即期買進匯率】。

420 / 即期買進匯率 32.105 = 13.08 ( 這時候的 盧小姐 臉上掛著一堆問號。)

是說,13.08 - 13.04 = USD 0.04 × 32.105 = NT 1.28,要你賠償這 NT 1.28元妳也不痛不癢,我不想繼續把時間浪費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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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順利將貨款匯出,拿到水單。這時候 盧小姐 委委的拿出一張卡,放在桌面上,雙手壓著,推到我的面前「這是一點點心意!不好意思擔誤妳的時間,也謝謝妳讓我學到!!」

姑且不論這張卡,出資的是 盧小姐 本人?或是 公股銀行 全民買單??起碼還是一位虛心學習、且知錯的角色。而這一次的經歷,對 盧小姐 而言,成就一次寶貴的經驗!盧小姐 大可以認為自己沒有錯、大可以認為不關她的事、大不了下一次再講錯而已……。

我很想知道,如果抱持著「死不認錯」心態的人,他們的人生,還會不會有所謂的【進步】???如果他們都認為「錯的都是別人」,對於自己,還會存在有修正的空間嗎???

學校教的是【虛心求教】,先要「虛心」才去「求教」。
太多自負的人,大多理解為【求教虛心】,學到了,才肯虛心接納!!
讓你學到的那個對象,並沒有欠你什麼,也沒有義務該教你些什麼吧…。


#積沙能成塔第68篇
#現在學校有在教禮義廉恥嗎
#你不做事就永遠不可能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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