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經犯錯,知道不對了,趕緊改正就行了。孩子若犯了小錯,也要立刻糾正,小錯尚可彌補,若大人視而不見,小錯變大錯就來不及了。
小學一年級某一天,我從爸爸的口袋拿了一張紙鈔去學校,用那張紙鈔買了一堆零食給同學吃,也買了一個很漂亮的鉛筆盒給姊姊,半天下來,那張紙鈔剛好用完。晚上吃飯的時候,爸爸跟媽媽說要繳會錢的五百元不見了,我剛好在邊上,吞吞吐吐的說,「我拿去買零食給同學吃。」姊姊也插話,「妹妹今天買了一個鉛筆盒給我。」不得了了,我被爸爸拉到屋外罰跪,那時覺得被罰得莫名其妙,因為我記得媽媽說過,錢就是買東西用的。
罰過之後,媽媽解釋,沒有經過爸爸同意就拿錢是小偷的行為,小偷會被警察抓去關,不能跟家人住在一起。我嚇到哭出來,才知道儘管拿的是家人的錢,也是偷。一件陳年小事,幸虧爸媽當時處理得宜,幫我建立偷竊觀念,成長過程,我便知道如何遠離他人財物,以保禍患不沾身。
有一個女人叫阿芳,結婚三年都很甜蜜,先生長得帥人又老實體貼,親友都覺得她撿到寶,她也覺得很幸運。結婚第四年,從事業務的先生認識一群酒肉朋友,帶他去地方媽媽娛樂店唱歌喝酒,先生也在那個地方認識了一個女生,兩人開始出雙入對,甚至帶回家裡讓阿芳氣到搥胸頓足。
幾年後,阿芳看破,決定跟先生離婚,一個人做清潔工作養大三個小孩。小孩長大離家工作,阿芳也進入公益團體,跟善知識學習經典中的道理。她說,如果能早一點接觸經典,了解佛法,她不會用當時的方式跟先生吵。阿芳說,先生明明是一個很好的人,一時迷惘犯了錯,給他機會好言相勸就好,不用冷潮熱諷,不用尖酸苛薄罵到他無地自容。阿芳反省自己的個性,霸道剽悍也不在話下,雖然做錯事的是先生,她也不能說完全無辜。
有些人覺得,婚姻裡不接受犯錯,但是如果婚姻的失敗,是兩個人的責任,一方給機會,一方盡力彌補,就要趕緊把握機會重修舊好,讓家庭再度圓滿。如果時間能重來,阿芳不會離婚,她會用智慧牽引先生,會做到聲色柔和,因為她最大的缺點就是脾氣暴躁,得理不饒人。頓悟不怕來得晚,就怕一輩子渾渾噩噩叫不醒。
小錯大錯都是錯,一旦錯就要立刻修正,不能拖也不能等。給犯錯的人機會,讓他們知道對與錯要付出的代價,得以重新做人。任何關係裡,盡可能聲色柔和,不能仗勢無辜就得理不饒人,理直氣要柔。
#不怕犯錯就怕一直錯
#理直氣柔
#聲色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