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確》:放下恐懼、宿命與怪罪的包袱,探索真相的力量

2023/11/07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真確》是比爾‧蓋茲2018年度的選書,作者是漢斯.羅斯林(Hans Rosling),用許多實際的醫學臨床經驗與世界的數據,帶領讀者重新認識世界的真相。

書中提到許多錯誤的直覺,引導著我們錯誤的思考著別人和這個世界。以下簡單列舉:

書中列舉的直覺偏誤

1.    二分化直覺偏誤:例如,認為世界不是「已開發國家」,就是「未開發國家」。

2.    負面型直覺偏誤,讓人傾向留意負面的事情,而非正面、正在進步的事物。

3.    直線型直覺偏誤:認為地球人口只會無限增加,但其實預計只會增加到100億。

4.    恐懼型直覺偏誤:對事物的嚴重恐懼,例如飛機空難機率很低,人們卻很害怕。

5.    失真型直覺偏誤:讓我們把有限的資源放在眼前的單一個案,而非廣大群眾。

6.    概括型直覺偏誤:下意識的把事情概括與分類。

7.    宿命型直覺偏誤:一個人的固有特質會決定他的命運。

8.    單一觀點直覺偏誤,每個錯誤有一個「元凶」,我們要徹底反對那個元凶。

9.    怪罪型直覺偏誤:每件事一定要找到一個替罪羔羊。

10.      急迫型直覺偏誤:認為某件事很急,現在立刻要做。

書中的舉例很多,故事很精采,在此無法一一列舉,確實刷新了我對世界的認識。但這本書對我的幫助主要不在於此,而是在於生活的應用上:

應用1:認識"恐懼型直覺偏誤"--事情沒那麼糟

恐懼型直覺偏誤,意思是人會忽視事實,過度的害怕某些事情的發生。例如911都已經過去20多年了,美國人對於本土的恐攻仍然極度懼怕,恐懼的幅度完全沒下降,這就是恐懼型直覺。

自從有了小孩後,我總是擔心另一半會有什麼事,導致我必須獨力照顧小孩。有時候憂慮著,就會變成焦慮了。人總是說:「你想太多了,他還很健康,你操心這麼多做什麼?等事情發生了再來討論就好啦。」

有一日我又開始焦慮時,我想起這個「恐懼型直覺偏誤」:原來我犯下了這個錯誤,那真相是什麼呢?真相是我擔心經濟出問題,一個女人難以撫養2個小孩長大。可是確實是如此嗎?

我開始計算:把貸款中的房子賣掉,扣掉貸款,加上存款和投資,我將會有多少財產?如果我帶著這筆錢回家鄉生活,每個月開支多少?我將可以存活多少年?如果我加做一份一般的工作,只要不做高風險的投資,將可以把小孩養大到幾歲?答案是:小兒子24歲的時候,我甚至仍存有一筆存款可以照顧自己。

這才是真相。原本恐懼的那些事情,並不會發生。甚至是,另一半出門都開車,開車習慣良好,又沒有不良嗜好,目前身體健康,發生意外的機率可能都不及空難? 但我卻在莫名的情況下焦慮過度。

應用2:宿命型直覺偏誤--孩子的特質決定一生?

對於孩子的教養,作為父母,總是會有些無法言喻的焦慮。有時孩子攻擊人,我想,唉呀他是不是有暴力傾向,這可怎麼好?以後要讓我是不是要常去跟人道歉了。有時孩子摔東西,我想,唉呀他的情緒控制真不好,這可怎麼辦?有時孩子嘲笑人,我想,唉呀,孩子沒有同理心,以後能適應這個社會嗎?

這是我的宿命型直覺偏誤。孩子一出現什麼行為,我就認為,他的命運肯定會受其影響,於是我就開始在腦中推演了他一生的劇本。但是,真的是如此嗎?

作為成年人,我們總有幼年和童年。小時候,我們是這樣、那樣的人,但長大後可能改變了性格,而且改變很多次。真要說哪些特質可能決定命運,也不易言喻。有時我們可能會說,如果要成功,要夠圓滑,別人才會幫助你。但也有許多商人,做人是苛刻的,僅憑著自己的才華和運氣,就達到了成功。

我個人認為,與其追求這種成功特質所成就的宿命,還不如給他們最大的愛與支持,讓他們內在的、天生的「良心」發揮最大的功用,知道自己這樣做是對是錯、是好是壞,在愛和安全之下,想要追求實際的或精神層次上的進步和昇華。

應用3:怪罪型直覺偏誤--為每個痛苦找到元凶

書中講到一些例子,如果一個國家發生了一些災難,能怪給別的國家,就絕對不會承認自己有什麼問題。

承上,人際之間也是這樣的。如果發生了衝突,某些人感到不適和痛苦,就有可能會怪罪給別人。我自己也是這種人,當我感到壓力的時候,我會怪罪那些對我「施壓」的人。但事實上他們可能只是給我「建議」的參考。

而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我會為某些痛苦的經歷找兇手。但是,所怪罪的那些人、那些事,真的是事實嗎?我還記得,有陣子我不知為何憶起幼時回憶,記恨父母為何很少買玩具給我,我認為這是他們重男輕女的證據。但有次我向父親確認這件事,他說:因為當時要買玩具,我都說不要買我的,因為這樣浪費錢,但哥哥吵著要買,所以他們只買給哥哥。他們因此很感恩我的體貼。

原來這才是真相,我當下立即釋懷。他們只買玩具給哥哥是事實,但我依據這個事實,下了一個錯誤的定論,並長期以來以為我的認知就是真相。

結語

另一本教養的書籍《正面管教》很強調一個重點,就是錯誤是一個改變的契機,不要把它當作需要被懲罰的事件。即使是成年的我們,行為上不犯錯,思想上也會有許多不符合實際真相的想法。除非犯了法律上的重罪,否則思想、價值在遇到這些衝突的時候,都是可以重新討論、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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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目標是什麼?人人都有資格講教育,人人也都能講得好,但是否都能貫徹始終、達成目的?我認為教育是讓下一代的心中有這些美好的事物:「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反對。」(加拉太5章22-23節)。為達目標,我們學習、刻苦、忍耐、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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