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121002657-260402?chdtv
這是昨天的新聞,高雄市員警疑似因開罰單的問題遭到調職,報導內分局是說,該名員警製單被申訴率極高,今年1月1日至11月19日已經被申訴30件,缺乏交通警察的專業度,執法專業度不足,因此才會調整職務。
另根據該員警在FB「靠北警察」具名投書相容如下:
1、今年舉發的紅單2000-3000張,,被申訴30張,申訴成功3張,我的被申訴率是1%,申訴成功率更是不到0.2%,這樣叫做「缺乏交通警察之專業度,執法專業不足」?
2、岡山地區螺絲廠超載確實嚴重,已經發生不知道多少事故了,翻車的、煞車失靈的、交通事故的,取締有什麼錯?要不然那間公司是長官您的朋友您明說啊!大不了以後不開那間公司就是了,長官這樣行不行?
3、我知道岡山地區很多螺絲廠都有加入岡山地區的警友,他們是不是真的支持警察我不知道,但是目的是不是要規避稽查留給各位客官去想,確實我也已經不止一次接到長官私底下有意無意的說「你開到老闆(分局長)的朋友了」。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為何?不過就雙方的說法來探討警察工作上現實困境,如果員警今年已經開了快3000張的交通違規,就數量來說應該會是全警察局前幾名,然而分局只說被提出申訴30件,沒說他的舉發件數,也沒寫申訴成功的件數,更沒提到員警平均的被申訴率,就說他被申訴率很高,確實有失公允。
在臺灣社會習慣用交通執法的推動交通安全,而甚少談到交通教育及工程,而警察就是交通執法的執行者,從近期行人交通安全,就是透過警察大量的執法,民眾都知道會被罰,慢慢大家有了要禮讓行人的觀念和行為。開罰單本來就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開單量多,被申訴的件數本來就會比較多,就數學比率上來說是正常合理的,另外一張罰單輕則數百元,重則上萬元,被開單的民眾誰不怨警察,會感謝的人只有鳳毛麟角,如果是超載的話,罰金從1萬元到9萬元,對廠商或是司機來說是會痛的,不過就我個人經驗,不少砂石車或大貨車超載仍然常見,主要是東西載的多,也會賺比較多,超載的車輛當然會影響其行車的安全,在金錢和安全的考量,也許多數人會選前者吧!
員警也有提到超載的廠商很多加入警友,只要開到他們的罰單,就會受到各方的壓力,我在之前寫警友組織的文章有寫到相關議題。
就我過往的經驗,這是有可能的,而且這些廠商還會串連,平時都有互相聯繫,司機間也會聯絡,如果有警察在路口攔檢,還會彼此通知,他們就遶路或是把車子停在路邊,來規避攔檢。不僅會透過警察的長官施壓,也許還會有民意代表的壓力。
這事件中可以看出警察工作存在的現象,誰對誰錯留給大家評斷,站的位置不一樣,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我個人是蠻佩服這位學長,堅持走上一條不好走的路,他所要面對的勢力不是少數人,而是一個(有權和錢)群體,也希望媒體輿論的觀注,能讓社會大眾重視這個問題並深入去探討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