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
第五章提到了「合意」,最近新聞〈日本「合意性交App」即將上架!事前按下「我同意」防仙人跳〉提到:
由於性行為通常缺乏第三人在場,使得證明是否為非自願行為變得困難,因此出現了很多「仙人跳」事件。然而,一家日本科技公司推出一款名為「キロク」(Kiroku)的應用程式,旨在提供當事人在性行為前按下「我願意」的選項,作為事後的證據,並且在2天內提供反悔的機會。
這也是我對MeToo運動的想法,不能否認有些人就是事後覺得沒有得到該得的,所以發文指責,雙方關係就像不成文的售後服務(我售後、你服務),沒有明講保固期,當對方飛黃騰達時想再揩點油水,如果今天對方成了失魂落魄的路人甲,那MeToo還有意義嗎?最多報案抓人而已。
這也回到陳松勇的新聞〈眾星狂翻車!陳松勇昔脫口「我都付錢」,真性情愛情觀獲網讚:清流〉提到:「我都付錢」。男性因為「不確定性」導致性交後風險增高,「合意性交App」就是要增加確定性,只是有兩天追訴期。這讓男性風險評估後,不如回到銀貨兩訖「合意且確定性」的風俗市場。
女性想爭取權力的問題在於,大家都同意她的自主選擇,不過她沒有權力要求別人改變,就像是如果妳不缺錢(男性),則不用到公司面試,對於公司(父權制)而言,他也尊重妳的選擇,實際上他根本看不見妳,因為需要錢(男性)的面試者自然會自薦(展現性魅力),對公司而言總有新一代年輕女性會踏入職場(男女市場)。
第六章則提到離婚,離婚與未婚的狀態不一樣,未婚時會維持不確定性以便可以迅速退出,在未婚狀態並沒有法定契約,所以口頭協議乃各自表述,退出也不會有懲罰。而離婚則是從已確定的法定契約中退出,勢必考量眾多後果。書中繼續提到:
敘事的三種形式(頓悟、積累、創傷)造成了三種的情感敘事結構,而透過這些敘事,行為者可以回顧過去並且重構與解釋自己如何脫離情感紐帶的過程。這三種有關決策的敘事乃是對於自我脫離某種關係之方式的回顧描述,同時解釋為什麼雙方無條件可彼此隸屬的「緊密厚實關係」會被侵蝕、消散和終止。
而心理諮商治療在處理這些議題時,會採取強化案主自我自尊,並以抽離的技巧產生後設情感來檢視問題,這反而增加了離婚的因素,因為當案主發現沒必要委曲求全時,那麼雙方的摩擦只會增加(寫到這突然想起拉岡,不過他的東西看不太懂),雙方都爭取自主權的結果必然是有一方須妥協,或者離婚。在婚姻關係只剩責任與義務之下,勢必雙方漸行漸遠。
離婚已不再是許多人經歷過的痛苦過程,而是自由的魅力標誌,而這自由是現代的科技、治療和消費機制為我們精心打造的東西。我們可能驚訝於這種自由的說服力。